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委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林基〔2024〕1号)
- 索引号:430S00/2024-21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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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12-13 10:50
- 名称: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委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林基〔2024〕1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巩固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和完善林业融资体制,深入开展以林权抵(质)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与林业的健康协调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本文件自2024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委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