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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湖南省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湖南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http://lyj.hunan.gov.cn。 

  本机关主要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采取印发文件、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网上发布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文件、信息、公告,保障公众和企业的知情权;   

  2、通过湖南省林业局门户网站,介绍我省林业经济动态、办事指南、法律查询等多项信息服务;   

  3、推行电子政务,实施阳光工程。电子政务包括项目申报、审批、审核、核准、批复等,以及事项的要求、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内容,以方便公众查询与投诉;   

  4、在湖南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信箱,建立互动平台,实行网上问题解答、经验交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解答和援助。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式  

  登录湖南省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hunan.gov.cn),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湖南省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省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731-85550643、传真号码:0731-85550745,通信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001号,邮政编码:410004,电子邮箱为hnlytbgs@126.com,咨询时间为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本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局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信息处理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省纪委驻省林业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31-85364622,通信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001号,邮政编码:410004。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 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社会评议制度的通知
  •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印发《2017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6年湖南省林业厅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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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通知 []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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