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2〕204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11-16 10:02 信息来源:

关于准予湖南志存教育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利用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湖南志存教育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4PM7EG67,法定代表人:马斌)于2022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辽宁省“灯塔市鹏翔野生动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丹顶鹤(Grusjaponensis)死体1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Ursusthibetanus)死体4具、棕熊(Ursusarctos)死体2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物种红绿金刚鹦鹉(Arachloropterus)死体2具、食蟹猴(Macacafascicularis)死体1具、非洲狮(Pantheraleo)死体2具制作科普标本,并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共需“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21枚,加载标识的物种信息详见附表。

二、请你公司持此批复于2023年5月7日前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可的单位办理“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逾期无效。

三、购买、运输、利用野生动物期间,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动物防疫和生物安全工作。

附表:准予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野生动物标本具体信息

湖南省林业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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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2〕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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