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1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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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12-30 16:51
  • 名称:《湖南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湖南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湘林基〔20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统一登记号:HNPR-2025-25012,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23年10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获批发布,标志着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碳市场)正式将造林碳汇项目纳入市场重启;2024年12月,《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方法学、审核办法等陆续印发实施,省内林业碳汇项目市场开启。我省属于南方重要集体林区,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蓄积量约7亿立方米,森林碳汇价值巨大,通过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利用,可为林区百姓带来直接经济收入,对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秀美乡村等起到重要作用,但不规范、不合理或盲目无序的开发影响了林业碳汇事业的健康发展,亟需建立一套规范合理、有效运行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

研究制定印发《办法》是为规范全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防范林业碳汇开发风险,促进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的关键环节,对规范管理掌握全省林业碳汇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办法》的制定印发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规范了林业碳汇资源管理的总则、监测规划、培育保护、合理利用、综合管理和附则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是明确《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林地、草地、湿地碳汇资源管理,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控风险”的原则。

二是提出林业碳汇资源管理以省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分级管理为主,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是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林业碳汇资源的培育、保护和项目开发利用活动。

四是关于资源监测规划。省林业局建立全省林业碳汇资源监测和动态更新评价机制,搭建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平台,对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实现信息化管理。市州、县市区在省级林业碳汇资源规划指导下,规范开展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利用工作。

五是关于资源培育保护。省林业局指导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林业碳汇资源的培育保护,市州、县市区林业局应通过人工造林(更新)、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人工种草、草原改良、湿地保护与修复等措施提升林草湿地的固碳能力和指导辖区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和森林保险工作。

六是关于资源合理利用。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国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湘林碳票项目和其他林业碳汇项目。省市县各级做好林业碳汇资源的开发、设计、入库、备案、交易等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按规定要求签订项目开发、资源流转、利益分配等协议,维护所有者权益,鼓励探索林业碳汇资源的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和金融功能。

七是关于资源综合管理。省林业局组织建立林业碳汇资源信息发布制度,指导林业碳汇工作的宣传、技术培训、队伍培养、涉敏涉密数据管理,林业碳汇档案管理、项目开发利用风险防控和社会舆论环境管理等,提出林业碳汇资源管理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置要求。

三、《办法》的创新

一是定位全面覆盖。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包括林地、草地、湿地碳汇资源,涵盖其他省市区通常提及的除林地范围以外的草地、湿地碳汇资源,即林草主管部门管理工作辖区范围的所有碳汇资源。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国家、省、市县级林业碳汇项目等按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陆续登场,亟需规章制度进行引导、管总。《办法》作为全省林业碳汇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碳汇资源及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等构成了一套运行有效的林业碳汇制度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发布机制。《办法》提出率先建立全省林业碳汇资源信息发布制度,以特定制度形式构建发布全社会关注的林业碳汇建设情况与获得成就等制度体系。


《湖南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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