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03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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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2-20 15:21
  • 名称:解读《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近日,湖南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4〕20号,以下简称《通知》),省政府统一登记号:HNPR-2025-25003,自2025年2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8年机构改革后,草原监督管理职能从农业部门划转至林业部门。2020年,国家林草局发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但其中涉及的审批权限、报批材料和流程仍需各省进一步细化。为尽快启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草原资源的需求,湖南省林业局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审批原则:集约节约原则:尽量减少草原占用,优先保护生态红线内的草原。一次性报批原则:禁止化整为零、拆分报批。

2.审批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草原保护规划。对生态环境、畜牧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无重大不利影响。征得草原所有者或使用者同意,并达成补偿协议。临时占用草原需提供恢复植被的方案。

3.审批权限:一是永久占用草原:70公顷以上由国家林草局审核,70公顷以下由省林业局审核;二是临时占用草原:5公顷以下由县级审批,5-20公顷由市级审批,20公顷以上由省级审批。三是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服务的工程设施:70公顷以上由省林业局审批,70公顷以下由县级审批;四是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占用草原: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4.报批材料:草原征占用申请表、项目批准文件、补偿协议及权属材料、恢复植被方案(临时占用)。

5.现场查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查验,查验内容包括草原权属、面积、类型、等级及补偿情况等。查验结果需公示5个工作日,涉密项目除外。

6.其他事项:一是临时占用草原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满后1年内需恢复植被并退还;二是草原植被恢复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后领取许可文书。三是草原范围:包括天然草原、人工草地和其他草地。

三、政策亮点

1.细化审批权限: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避免权限不清导致的审批延误。

2.强化现场查验:要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查验,确保审批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明确草原范围:将“其他草地”纳入草原管理范围,与自然资源部最新分类指南保持一致。

4.临时占用草原管理:明确了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和恢复要求,避免草原资源被长期占用。


解读《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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