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南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
- 索引号:430S00/2024-02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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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3-25 14:45
- 名称:解读《湖南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
近日,湖南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省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湘林场〔2024〕3号)(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统一登记号:HNPR-2024-25003,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林木良种基地是优良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林木良种选育和生产的场所,是林木良种生产与供应的主体,也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林木种苗工程之一。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是推进我省林木良种化进程的现实途径,是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种子法》明确规定: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规定: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科学制定良种基地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高生产力种子园、采穗圃,加强珍贵树种母树林培育,不断提高良种品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3〕42号)提出:完善林木良种补贴政策,在国家现有林木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建立省级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良种生产和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珍贵树种苗木和新兴产业苗木进行补贴。为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和管理,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明确要求对林木良种基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报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条件之一是“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为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一年以上”。制定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加强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既是确保我省良种生产供应的基础,也是争取国家重点良种基地及中央财政良种生产补助的需要,还是实施省级林木良种补助的前提和基础。
二、主要内容。一是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管理机构和职责;二是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申请和确定程序;三是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主要任务;四是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监督与管理机制。
三、关于管理机构和职责。《办法》参照《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结合我省实际,规定了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由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并分别明确了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四、关于申请和确定程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指出,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充分挖掘生产潜力,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因此,《办法》依据《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138号),在国家规定应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湖南实际,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生产条件和规模、科研情况、管理机构、技术力量、生产经营资格等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申报与确定程序。
五、关于良种基地的主要任务。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是我省良种生产和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的场所,所以应承担相应的建设、生产及树种结构调整任务,主要是承担良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任务,核心是提高良种生产能力,促进良种丰产稳产优质,充分挖掘良种基地的良种生产潜力。
六、关于监督与管理机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未完成生产建设任务;生产的林木种子已不适应我省林业发展需要;在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管理混乱,挪用或套取项目资金;不按要求上报年度总结和下年度生产计划的,将取消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