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保许准(湘)〔2025〕19号)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准予在湖南安化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安化县东坪镇任坪村良仑组至牛坤塘林道扩建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
安化县红岩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430923MB1P847984)提交的在湖南安化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安化县东坪镇任坪村良仑组至牛坤塘林道扩建项目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2月9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湖南安化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修建安化县东坪镇任坪村良仑组至牛坤塘林道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巡护道路进行扩建,道路长度2.3公里,宽度扩宽至4米,项目永久占用自然保护区面积0.92公顷。项目在保护区新增永久占地面积0.46公顷,无临时占地。
二、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项目相关设施建设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监测,采取有力减缓措施,将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请你单位自觉接受益阳市林业局、安化县林业局对该项目相关设施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和运营情况的监督。
三、本决定仅对“安化县东坪镇任坪村良仑组至牛坤塘林道扩建项目”在湖南安化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有效,如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变动的,应按照在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行政许可程序重新报批。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有效期为2年,确需延期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向本机关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没有实施且未申请延期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湖南省林业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