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新时期的洪江市林业发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9-07-04 16:57 信息来源: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具有特殊功能的公益事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林产品供给,增强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森林和林业的重要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这些年来,洪江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牢牢念好“山字经”,走出一条林业发展之路。
  一、洪江市森林资源现状
  洪江市位于雪峰山腹地,辖20个乡镇、两个国有林场、全市土地总面积216998公顷(约325.5万亩),其中林地153106.9公顷(约229.66万亩),占70.56%,森林覆盖率68.24%,活立木总蓄积量为611万立方米。2016年,洪江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并被确立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域内有国家级森林园1个,即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占地面积4025.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4021.3公顷。有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1个,即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占地面积3032公顷,湿地面积2458.4公顷。
  二、洪江市林业工作成就
  (一)以生态保护为红线,实现森林提优
  1、积极实施林业生态保护工程
  完成洪江市天然商品林区划界定52.52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4.59万亩,发放补助525.24万元;划定公益林保护面积68.83万亩,三年来累计发放公益林补助2733.2535万元,受益农户达3.8万户;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6.02万亩;完成封山育林30万亩;扎实推进森林减伐禁伐三年行动工作,禁伐管护面积76.6万亩,发放禁伐区商品林补助152万元,共减少森林采伐量62364立方米,减幅34.93%。
  2、不断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通过野外监测普查、加强综合监管,及时掌握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情况,做好有害生物防控预案。采取生物防控、药物防治、枯死木清理等方式,三年来共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共防治28.4万亩,其中松梢螟8.2亩,松毛虫12.6亩,黄脊竹蝗、竹卵圆蝽7.6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了全市林业生态安全。
  3、不断加强林地保护
  坚决守卫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林地申报和审批制度,严禁毁林违法占用林地。三年来累计完成林地报批97宗,面积131.245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76.2997公顷,临时占用林地54.946公顷),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029.4876万元。严格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管;结合环保治理,对全市内矿山进行规范管理;加大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力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林地保护新局面。
  (二)以生态修复为措施,实现湿地提质、城乡添绿
  1、持续开展营造林项目。三年来我市共完成速生丰产林2.8万亩,其他造林2万亩,补植补造3万亩,裸露山地造林600亩,森林精准提质3000亩、长江防护林建设5600亩,封山育林30万亩,“三边”绿化4000亩、中幼林抚育8.2万亩、油茶新造2200亩、油茶低改1.2万亩、楠竹低改1.7万亩、高速、高铁沿线两岸绿化提质44公里、组织4万余人员参加义务植树,完成国土绿化 450亩,栽植绿化苗木10万余株。森林林木蓄积量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保护在68.24%。
  2、深入开展湿地提质。依托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稳步推进湿地保护,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将湿地公园周边林地划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完成了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动植物资源调查,对湿地内的虎纹娃、野大豆、金荞麦等多种珍稀动植物加强了自然栖息地的保护;圆满完成310亩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程的各项建设任务,恢复和重建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森林—湿地复合生态系统。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稳步推进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在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中,我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独具特色的“三机制一体系”林改经验,即建立林地林权流转新机制、林业投融资新机制、公益林管护新机制和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作出示范、提供经验。一是出台《洪江市林地流转经营权证发证管理办法》(初稿),确认三权权利主体、理顺三权关系、明确权利归属,认真落实集体所有权,保护稳定林地承包权,流转、放活林地经营权;二是进一步探索林地经营权的流转形式,使农村集体林业逐步形成责权利相结合的股份合作新机制;三是探索林地经营权确权制度,加强林地流转合同约定,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形式的经营模式。
  (三)以生态惠民为目标,实现产业增效、管服做精
  1、落实营造林项目中央财政项目资金。今年我市通过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油茶新造、油茶低改等项目共争取项目资金310余万元,在一定程序上提高了林农的造林积极性。
  2、通过森林保险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市共完成森林保险面积164万亩,其中:商品林保险95万余亩,投保金额152万元(其中林农投保30.4万元);公益林保险68.6万亩,保费由财政资金承担。
  3、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登记试点。现全市已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2113本,流转面积2.732万亩,涉及林地流转农户2116户,其中流转租赁模式2042户,经营权折价入股74户,涉及经营主体4家。办理不动产林地经营权证16宗70.6亩。林权抵押贷款4起,金额350万元。
  4、新型经营主体得到规模化发展。洪江市对新型经营主体在林业重点项目、人才资源配置、金融保险服务等5个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带动全市涉林企业83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3家,其中获得2017年1家,2018年获得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林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87家,其中省级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3家。
  5、通过林业产业助推社会经济发展。2018年林业产业一、二、三产业分别为10.16亿元、4.47亿元、7.63亿元,林业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发展油茶、柑橘、中药材、苗木花卉、蓝莓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建立了核桃、蓝莓深加工厂,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初步形成,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得到蓬勃发展。
  (四)坚持一如既往推进脱贫攻坚
  洪江市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制定全市生态扶贫措施。通过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护林员、营造林项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楠竹低改、林区道路建设、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等方面,使全市8051名贫困人口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受益。先后落实1000亩楠竹低改,整合项目资金80万元;落实30公里林区道路建设,整合项目资金90万元;聘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2018年聘请120名,2019年续聘100名、改聘20名、选聘77名(合计197名),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较有力的支持。    
  三、洪江市林业发展新举措
  (一)深入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改革
  通过不断探索,洪江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一方案三办法”,即:《洪江市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洪江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试行)、《洪江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洪江市集体经营林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市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验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验工作已逐渐步入正轨,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工作已经开展。
  2019年,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林地经营权和林地承包权分离机制,引导林地承包权人通过股份合作、转包、出租抵押等方式进行林地流转,以经营权流转证形式规范流转行为。继续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强银林合作,畅通林权融资渠道。促进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规范流转,着力解决在集体林权流转、林业经营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国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做示范、出经验、探路子。
  (二)加快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制定出台《关于培育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拟包括:
  1、提升壮大林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林业产业化企业,着力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推进林业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
  2、规范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加强培训、推进股份制、促进规范化等措施,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3、认定登记家庭林场。引导和鼓励林业专业大户向家庭林场发展,通过加强管理指导、培训教育,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鼓励股份制合作林场建设等措施,积极发展家庭林场。
  4、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将森林人家建设纳入本地林业和旅游发展规划,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市场推介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森林人家建设。
  未来几年,我市力争培育1至2家上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和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数量不少于100个,使之成为支撑我市现代林业、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创建竹木综合开发创新产业园
  洪江市属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市,有丰富的山林竹木资源,竹木加工业曾经一度成为我市独具特色的传统产业,但我市竹木加工整体来说大多数还停留在的粗加工阶段,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弱,处于产业链低端,木竹加工行业现在出现低迷。怀化市竹木综合开发创新产业园的创建,将有效改变我市木竹加工行业局面,按照怀化市局的统一部署,共同谋划,整合资源,引进实力企业,形成产业集群优势,带动我市木竹加工行业在规模、技术、管理的的整体升级。
  (四)落实好生态公益林旅游扶贫新机制
  1、发挥职能,做好规划。对我市公益林作出规划,有选择性地对生态林资源中具有一定规模和优势特点的,能带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作为重点,集中合理开发公益林旅游项目。
  2、做好雪峰山森林公园的提质项目,培育苏宝顶风能电站观光旅游项目,加快清江湖湿地公园建设,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引导龙船塘岩鹰洞大峡谷的旅游开发。
  3、积极引导和鼓励林农参与。按照统一规划,以旅游景区为依托,以秀美村庄建设为契机,鼓励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农开发以经营农家特色为主的“森林之家”庭院旅游项目。
  (五)创新发展林下经济
  1、科学编制《洪江市林下经济建设发展十年规划》,把林下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业建设规划,强化行政推动。
  2、继续大力扶持和引导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加工等林下经济发展,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林下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构建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及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3、努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有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六)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改造升级市林权交易服务中心
  一是整合职能,将林权流转、林权交易职能整合在一起,与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积极协调,统一建成集林权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变更登记、抵押贷款为一体的现代化服务平台。二是完善林权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完成林权服务平台系统与市政府网接口对接。三是建立健全林权管理、林业产权交易各项规章制度。
  2、规范发展林业社会化服务中介组织
   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组建经营性林业服务机构,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我市建立一家县级林业项目可研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以市场运作为主,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服务支持和政策优惠。改变以前政府林业部门单一服务林业的状况,逐步实现林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3、下移林业服务和审批职能
  一是建立健全我市林业综合政务中心,制定出台《洪江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林业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统一受理、统一送达。二是简政放权,按上级要求下放县级有关林业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监督和参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提质,在我市所有乡镇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的办事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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