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43号提案的答复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7-12 15:46 信息来源:

湖南省林业局

林字提〔2021〕19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43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湖南省天然林保护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调查评估、夯实保护基础”的问题

(一)天然林专项调查情况。2020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专项调查,并结合全省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建立了天然林资源数据库。经调查,全省天然林面积7021.28万亩,其中:乔木林4640.74万亩、竹林1376.89万亩、灌木林1003.6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6.05%;天然林蓄积量18018.81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蓄积量的30.64%。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划定方面,由于国家林草局《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技术指南》尚未正式印发,所以我省也尚未正式划定。待该指南印发后,我局将根据天然林专项调查结果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指标,立即组织划定我省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

(二)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及市县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我省已于年初启动了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一个初步框架。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落实《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确定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资金、责任,由于目前《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尚未出台,所以我省暂时只是形成了一个初步框架。待国家规划出台后,我局将根据国家确定我省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以及我省天然林专项调查结果,编制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并依此指导市县编制实施方案,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资金、责任、义务等明确到具体单位。

(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已明确提出要“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并将“天然林(公益林)保护修复工程”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了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行动。

二、关于“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问题

近年来,省委宣传部统筹省内各级各类媒体围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林绿化、最美生态护林员等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推出了一批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报道。2021年初,《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后,组织在《湖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宣传;3月,组织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每天播出造林绿化宣传视频《人勤春来早造林正当时》及植树造林飞字幕公益宣传标语;4月,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宣传报道“最美生态护林员”吴树养先进典型事迹,其中《时刻新闻》刊发了《全国“最美生态护林员”吴树养:只有加倍爱树护树,才对得起自己的名字》,深情讲述全国“最美生态护林员”吴树养守青山春常在、护百姓心安宁的感人事迹。省文旅厅在开展全省高等级旅游区储备资源调查时,对全省天然林资源重要品牌进行了调查,将我省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4个国家森林公园纳入湖南省高等级旅游区储备资源库,拟在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精准建设。我局组织对天然林保护修复进行了全方面、多角度的宣传活动。2020年5月,利用湖南林业政务网《三湘林情》相继报道了衡南、平江、双牌、临澧等10多个县市区天然林保护情况;7月初,《林业与生态》2020年第7期将《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作为卷首语,并刊发了《“天”赋使命—湖南天然林保护修复纪略》《保护天然林莽山行稳致远》《以天然林保护促绿色发展》等专题文章,回顾湖南省天然林保护历史,分享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果;7月10-17日开展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颁布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利用机关电子屏和宣传橱窗、湖南省林业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林业与生态》杂志对该方案作宣传解读。2021年4月,《中国绿色时报》又刊发了我局主要领导的署名文章《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筑牢美丽湖南的生态根基》。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按照《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的要求,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手段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开展多渠道的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宣传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宣传天然林保护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天然林保护政策及其生态、社会、文化、经济价值的认识,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公益活动,培育保护天然林的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组织各地在重要山场、主要道路旁设立天然林(天然林)保护标志,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天然林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关于“对接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建设”的问题

(一)天然林保护立法调研情况。2021年3月,根据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提供立法调研报告的函》要求,我局开展了“十四五”规划立法专项调研,形成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湖南省林业局“十四五”规划立法调研报告》,其中就建议我省制定天然林保护法规。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争取“十四五”期间我省出台天然林保护法规。

(二)地方级公益林中天然林管护、补偿情况。目前,我省地方级公益林中的省级公益林(含天然林)已全部纳入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范围。省级公益林以外的地方级公益林,201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40号)也明确规定,要“逐步建立健全市、县级两级公益林资源保护与财政补偿制度”。目前,长沙市等市州、长沙县等县市区已经建立了市县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将市县级公益林(天然林)纳入管护补助范围。其中,部分县市区还在中央、省财政补偿的基础上,对天然公益林补偿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进行配套支持,如长沙县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均提高到30元/亩、郴州市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均提高到20元/亩以上。下一步,我局一是将积极向国家呼吁,争取地方级公益林中的天然林全部纳入中央财政管护补助范围;二是将商省财政厅将符合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条件但尚未实施补偿的地方级公益林纳入省级公益林,并由省财政进行统一补偿。

(三)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情况。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采取市场化等方式,对已流转但不能砍伐山林的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一是通过与山林经营者等天然林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协议书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资金,让他们有获得感,激发天然林经营者的保护意识;二是优先选聘流转山林面积较多的人员担任天然林护林员,并按管护面积每亩发放1.5元的护林员劳务补助,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8000元不等的收入;三是探索将天然林流转给周边的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如南山国家公园将公园范围内的天然林(公益林)全部流转至公园管理局,其中有部分为已流转天然林的二次流转;四是积极引导流转山林权利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流转山林,如在天然林中开展森林抚育、发展林下经济等,通过抚育材、林下经济产品等获取一定收入。

四、关于“加强保护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的问题

(一)统一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均明确规定“统一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目前,中央财政对国有天然商品林和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分别按照10元/亩和16元/亩的标准给予管护补助;对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也分别按照10元/亩和16元/亩的标准给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层面实际上已经统一了天然林管护与公益林补偿政策。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研究政策措施,逐步加大对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的支持力度,最终将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提高到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一致,并视财力状况和实际需要,逐步提高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

(二)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情况。近年来,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充分利用市场化等手段,如通过贷款贴息、外资造林、公益林(天然林)赎买、地役权试点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支持政策,积极开发我省林业碳汇资源,并向我国近期将正式联网运行的碳市场进行推介;积极组织、协调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积极争取财政、市场管理等部门启动开展森林认证工作,促进天然林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开展技术研究、推动退化林修复”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公共管护支出资金就退化天然林修复技术进行了系列研究,如组织省林科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了“退化天然林恢复关键技术研究”。鉴于天然林自然演替周期较长,开展退化天然林恢复技术研究并获得初步结果至少需要3到5年时间,所以目前尚未形成比较成熟的退化天然林修复技术成果。经商发改、财政等部门,我省下一步:一是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退化天然林修复等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退化天然林森林质量;二是鼓励和支持国有林场培育大径材和发展珍稀树种,加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以及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后备资源培育力度;三是充分利用退化天然林修复技术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切实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六、关于“探索利用新途径、推广保护新模式”的问题

(一)发展生态旅游业情况。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发展生态旅游业。省文旅厅开展的全省高等级旅游区的储备资源调查工作专门对全省天然林资源重要品牌进行了调查,将我省天然林资源比较集中的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4个国家森林公园纳入了湖南省高等级旅游区储备资源库。下一步,将在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精准建设生态旅游业,在规划编制、景区创建、乡村旅游、旅游促销等方面注重绿色发展,以绿色为本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工作,以生态为基抓好景区创建和乡村旅游工作,积极宣传推介绿色生态景区,充分借鉴内蒙古森工的“旅游+”战略做法,结合邵阳、郴州、怀化等地的森林旅游开发经验,继续推动特殊生态养殖和休闲康养,并在森林旅游+教育、森林旅游+交通等方面进行尝试。

(二)外资利用情况。近年来,我省积极争取外贷项目支持天然林保护修复,大力推进法国开发署湖南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德国促进贷款湖南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欧投行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世行贷款湖南森林恢复和发展等项目,提高了林农收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三)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情况。2016年,我省已在龙山县进行了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对森林经营碳汇、竹林经营碳汇和造林碳汇等三个领域的碳汇进行了开发。6月22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这意味着我国碳市场将于近期正式联网运行,林业碳汇作为重要内容将纳入碳市场交易。但是,目前中央层面与此相关的管理办法暂未出台,林业碳汇项目备案等工作尚未正式启动。待中央政策出台及具体工作启动后,我省将根据龙山县试点情况,林业、发改、财政、环保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相关支持政策,引进银行或企业资金,积极支持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建设,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量,积极推介我省林业碳汇交易,获得更多碳汇收益,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贡献湖南力量,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真正走进林农生活。

感谢你委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7月12日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4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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