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线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08553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2-14 13:20
- 名称:《湖南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线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障全省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项目建设,湖南省林业局在总结前期试行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线性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标
线性工程项目具有线路长、跨度大、建设周期长、施工中局部调整频繁等特点。以往,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征地、设计优化、地质灾害等原因需变更用地范围时,每变更一次都需重新履行完整的报批手续,流程较长、成本较高,有时甚至导致项目因手续办理不及时而出现“未批先建”的违法问题,既影响工程进度,也增加了资源保护和执法监管压力。
为解决这一痛点,省林业局前期试行了“多次变更、一次报批”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次出台《通知》,旨在系统固化、优化和推广这一成功做法,并将其适用范围从林地扩展至林地、草地、湿地,建立一套更加高效、规范、便民的线性工程用林用草用湿审核审批服务与管理机制,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双赢。
二、主要政策解读
适用对象:已依法取得永久使用林地、草地行政许可或湿地审核意见的铁路、公路、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油气管线等线性工程。
适用情形:因征地纠纷、自然灾害、设计调整、行业安全要求等正当原因,确需在建设过程中调整局部用地范围。
报备流程:
1.建设期报备:当需要变更时,建设单位在动工前,向拟变更地块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报备申请及相关材料(含变更范围矢量数据、原因说明等)。县级林业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公示(不少于5日)并出具同意报备函。报备同意后,相关区域可先行施工(需采伐的依法办理采伐许可),且暂不按违法图斑处理。
2.竣工后集中报批:待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将建设期间所有变更情况汇总,到原审批机关(省林业局)一次性办理正式的变更使用林地、草地、湿地审批手续。此手续必须在原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完成。
三、强化全流程服务与监管
1.事前加强指导: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主动对接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规划选址,指导项目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等敏感区域,从源头减少变更和生态影响。
2.事中规范报备:明确了县级报备的流程、时限和材料要求,确保变更行为及时纳入监管视野,信息同步至省级“一张图”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事后严格监管:强调必须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最终变更审批。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违法占用禁建区、超期未报批、超范围使用、破坏资源等行为,明确将依法从严查处,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四、重要提示
1.不是“随意变更”:该政策是针对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产生的必要、合理的局部调整,并非允许随意扩大用地范围或改变项目性质。
2.必须履行最终审批:“报备”是建设期间的临时管理措施,项目完工后必须集中办理正式的变更审批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敏感区域严控: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的变更,必须先行取得法律法规要求的同意或批复意见,否则不得报备和动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