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0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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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5-01-10 17:19
  • 名称:《关于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自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均明确要求“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但有些内容只是原则上的要求,需要出台更为具体的举措,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贯彻落实农村林地管理改革专班第一次会议精神的需要。今年7月30日召开的农村林地管理改革专班第一次会议明确要求,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做到每一问都至少有一个配套政策,建立“1+4+N”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并要求围绕“单家独户怎么办”,就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制定一个文件。三是盘活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经济的需要。分山到户后,林农对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得到了保障,但也出现了林权碎片化、产出效益低等问题,林农经营林地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很多林地被疏于经营,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从实践情况看,凡是进行了流转并实现规模经营的林地,其产出效益要远高于林农分散经营的效益。为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7项措施,分别是: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完善价值评估机制,推动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支持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开展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经营试点,建立健全培育培训制度和加大扶持保障力度。上述7项措施分别对应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市场参与度较低问题、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认定难的问题、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不健全问题、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对集体林权贷款信心不足问题、国有林场优势无法在带动集体林经营中充分发挥问题、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从业者业务和政策水平提升渠道窄的问题、林业产业用地和道路建设需求无法保障问题、财政支持不足问题、以及服务市场主体不够等问题。

三、创新举措

1.创新提出了破解林权价值评估难的方法路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流转是关键,而流转必然涉及到资源或者林权价值的认定,这是林权流转和林权贷款的前提。为解决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认定难的问题,《若干措施》就完善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机制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明确支持和引导评估机构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和林权价值评估业务,稳固原有评估渠道;二是鼓励各地建立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牵头,银行、保险机构、物价部门、收储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森林资源资产和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创新评估方式;三是支持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下属的具有林业资源调查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咨询业务公益性服务,其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或者林权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可作为林权合作、入股、流转、抵押的价值认定依据,以公益性服务拓宽林权评估途径。

2.明确了林权收储机构建设与管理的工作举措。要推动集体林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规模经营,就需要引导和吸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同时解决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调研以及怀化市会同县以及福建省等地实践经验看,建立集体林权收储机构是很受欢迎且效果较好的一项举措。为此,《若干措施》就鼓励和支持组建收储机构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明确支持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集体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作为林权收储机构开展集体林权收储业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自治州和林业大县依托国有林场、国有林业企业设立担保基金组建林权收储机构;三是支持其他社会资本依法成立混合所有制或者民营林权收储机构;四是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与林权收储机构合作开展集体林权收储担保业务。为切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若干措施》明确了实施林权收储机构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制度,申请成为林权收储机构的林业经营主体要先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流转资格审查,然后由省林业局进行认定并纳入全省统一的林权收储机构名录库,实行名单动态管理。

3.开展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经营试点建设。国有林场具有独特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而集体林经营恰恰非常缺乏人才、技术和专业的经营管理知识。在当前大部分国有林场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背景下,如何激发国有林场职工经营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成为各地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此,《若干措施》就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提出开展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经营试点建设,探索和积累经验,以此带动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并拟选择3-5个国有林场探索林票制度和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关于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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