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2-03-02 16:43 信息来源: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对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做好了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来我局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全年共召开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相关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多次亲自主持学习。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重要指示精神、通知及文件纳入每月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同时列为各类培训特别是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

3.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法治工作如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协议签订等都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部门工作汇报,并在年初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印发了《2021年度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8个方面24项法治工作。按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每年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一次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汇报会上,胡长清局长进行了法治专题报告。

4.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年度立法任务如期完成,我局严格遵守备案审查制,遵从上位法,依照立法程序开展调研论证、专家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年内顺利出台。积极申报2022年立法项目,提请将《湖南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条例》《湖南省促进油茶产业发展条例》《湖南省林长制条例》《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列入立法计划。我局在全省政府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认真审查文件、合同。共审查文件50多件,审查合同30多件,出具审查意见建议400多条,较好地把控了政策制定和合同签订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做好政策法规意见反馈工作,其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20余件,省直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40余件,反馈意见200多条。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审议。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依法把关,推动科学决策。坚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所需费用执行标准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并严格落实了“三统一”等有关制度。

3.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安排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单位,实行坐班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入研究论证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未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停止实施,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修改规范,全年共对30项权力事项进行了调整。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制定了我局16项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奇葩证明”进行清理。清理后,保留证明事项7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项,均上网公示,无任何“奇葩证明”。规范政务服务。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征占用林地、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等重点领域及高频事项已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林业窗口第二、三季度蝉联“红旗窗口”荣誉,林业政务服务实现“零投诉”,“好差评”系统满意率达100%。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湖南省林业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湖南省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全年对局本级10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建立健全了4项制度,包括《湖南省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约谈办法》《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主要执法文书格式范本》《湖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试行)》和《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三是在省林业局官网上专门设立了“依法行政”和“执法公示”等栏目,全面公开有关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信息,动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不断加强执法管理监督。一是组织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方面,配合省司法厅对我局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抽取了28个县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评查情况看,执法水平稍有提升。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和局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三是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第二批、第三批失信主体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惩戒。四是对全省2021年度林业行政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全省发现林业行政案件4318起,同比增长5.01%;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970起,结案率91.94%。

4.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联合11个厅局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事件报告、调查、赔偿磋商、修复监管、赔偿资金管理、赔偿信息公开等6个文件。向市州林业主管部门移交了第二批122条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就赔偿工作的启动进行了督办,2021年全年已办结96件,办件数量、速度、质量多次得到充分肯定。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能力

1.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一是组织各类培训班。2021年5月和11月,先后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职工赴厦门大学研修,并专门设置了法治相关课程;举办了全省林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相关业务培训也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培训重点内容。二是开展法制宣传和学法考法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系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局机关及局直单位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三是编印了年度政策法规汇编,并免费发放至各市州、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生产经营者。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局2020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自查自评报告》《以案释法经典案例》《湖南省林业局2021普法工作计划》《湖南省林业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日,开展了灵活多样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我局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殊荣。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1年,局本级应对2起行政诉讼案,其中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镇金铃村彭家组与我局行政诉讼案中,两位局领导作为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从省级层面看,主要是很多林业法规规章已经无法适应当前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要,亟需修改完善。市县层面看,主要是林业法治建设相关的制度还不健全,已经制定的制度落实还不彻底,需要不断巩固、加强和提升,确保法治建设成效。

(二)法治意识还需提高。主要是领导带头作用仍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还需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还要提升。

(三)经费及队伍力量薄弱。机构改革以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后,林业部门承担着大量的行政执法职责。但林业领域面临着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机构缺失、执法经费不足、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保障乏力等问题。尤其是原来作为林业行政执法重要力量的乡镇林业站下放乡镇管理,以及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削弱。

(四)创新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法治工作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深度和广度,法制宣传教育中采取的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多,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有效推进湖南林业法治建设,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一)提升法治思维。通过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全省林业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学法普法考试、执法培训等方式,狠抓“关键少数”,紧盯“绝大多数”,强化领导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等所有林业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争取立法项目,突出“小切口”立法特色,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立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更加完善的林业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林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依法制定、有效执行、规范管理。

(三)全面依法履职。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依法予以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按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继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继续深化林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监管,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相关调研,确保取消事项不出现监管真空,下放事项不出现监管缺位。

(四)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相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全省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完善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对全省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法治林业建设。

(五)化解涉林矛盾。严格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涉林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支持司法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监督,依法解决涉林纠纷。

(六)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接受各方面监督。

湖南省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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