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在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1-03-10 15:06 信息来源:


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首次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会议。刚才,林山同志作了工作报告,我完全赞同。衡阳市林业局等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值得大家借鉴。

“十三五”期间,全省林业系统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机构职能转型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全面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顺利接管原属于其他部门的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及部分自然保护区,实现了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管理。全省自然保护地达12类584处,有效保护了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二是体系建设基础有力夯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了省级预案。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探索了基本经验。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全面推进,描绘了发展蓝图。三是生态保护修复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洞庭湖欧美黑杨清理任务圆满完成,大义山、大鲵、蔡伦竹海等保护地问题整改扎实有效,保护地内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推进有力,一大批侵占、破坏保护地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值得充分肯定。

关于下阶段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亲自谋划、部署相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对相关自然保护地进行功能重组,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律保障,强化监督管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把具有国家代表性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实行严格保护,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在致信祝贺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开幕时指出,“中国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资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我们要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就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将其确定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均要求建立国家公园体制。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要求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要求,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在刚刚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了“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其中包括“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林业部门的重要任务,我们务必秉持高度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坚决完成此项工作。

(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建设美丽湖南的有力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达哲书记、伟明省长多次就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分别进行研究部署。2020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切合湖南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湖南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584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26%,保护了我省最典型的森林、草原、湿地、石漠生态系统,最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是“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中最精华的战略资源,是生态强省建设的根基所在。而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将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布局,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抓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利于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格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能为建设生态强省、践行“三高四新”战略提供重要支撑。我们务必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湖南夯实生态根基。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创建生态保护修复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到2025年,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服务功能和文化功能,全面建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具体而言,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统一设置,完善保护体系。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规划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蓝图。要依据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对接“三区三线”空间布局,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逐步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纳入进来,尽快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二是全力建设国家公园。国家公园是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地,是体系建设的核心。要持续推进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妥善做好试点区范围调整工作,补齐自然资源国家代表性短板,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力争纳入国家首批挂牌范围。认真谋划全省国家公园空间布局,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洞庭湖、张家界等国家公园筹建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整合优化。整合优化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要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着力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注重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原真性。

(二)坚持规范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当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要提前谋划,主动对接,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该新立的新立、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形成完备的自然保护地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实行分级分区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地方政府要承担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主要职责。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省林业局负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州林业局负责管理国家级自然公园,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级保护地;跨市、县行政区域的自然保护地,由上级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同时,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合理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自然公园原则上按照一般控制区管理。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站房、科研监测、巡护路网、森林防火、野生动物救护、有害生物防治等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电路、通信网络、应急救灾、污废处理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技术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要强调的是,各自然保护地要围绕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功能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基础设施的牌子做各类开发项目。

(三)坚持严格保护,守卫自然资源。一是全面开展生态监测。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求,每个自然保护地要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构成、分布与动态变化,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并定期统一发布生态监测评估报告,推动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管目标。二是切实强化执法监督。今年《刑法》新增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罪名,明显加大了惩治力度,要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地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管理进行科学评估,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三是稳妥推动问题整改。虽然目前我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存量基本清零,但违建别墅整改还未获国家认可,小水电清理正在开展“回头看”,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即将进驻,各地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方面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一方面推进整改提标提质。3月底前遗留问题要全面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此外,还要依法统筹解决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

(四)坚持合理利用,推进生态惠民。自然保护地既是野生动植物的天然栖息地,又是生态旅游的主要目的地;既是保存各类物种基因的宝库,又是产出各种绿色产品的“厂房”。为此,要推进自然保护地科学利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要。一是开展特许经营。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建立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特许经营管理制度,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活方式低碳化,真正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二是实施生态补偿。对划入自然保护地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租赁、置换、赎买、合作等方式维护产权人权益,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态保护积极性。三是促进全民共享。在抓好保护的前提下,适当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将科学知识与生态教育结合起来,帮助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有效地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强化保障,确保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要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高质量完成此项历史性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设立自然保护地委员会,统一协调相关工作。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统筹,理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围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考核力度,对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单位予以追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的投入力度,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生态补偿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将保护地内的林木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将湿地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推动优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的新机制。

(三)完善队伍建设。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创新招录、聘用机制,大力引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实行继续教育全覆盖。适当放宽艰苦地区自然保护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聘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和科技人才团队。

(四)强化科技支撑。围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利用、监测评估等关键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力争形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中南林科大、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设立自然保护地研究机构,加强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育。鼓励自然保护地按规定设立科研、教学和实习基地,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自然保护地要加强科研工作,提升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培养科研人才,多出科研成果。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面系统宣传我省自然保护地的生态资源、建设成效、政策法规,着力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作用,支持开展自然科普活动。积极履行国际公约,鼓励按规定开展国际交流,不断深化国际合作,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国际影响力。

同志们,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使命,是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这项历史性任务,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胡长清)在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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