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4〕3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此项收入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金额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70号)的规定,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附件1-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安排明细表
2、附件2-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3、附件3-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4、附件4-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