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39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3-03-21 17:15 信息来源:

关于同意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借展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从“杭州富阳瑞尔动物养殖有限公司”借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绯胸鹦鹉(Psittaculaalexandri)6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红绿金刚鹦鹉(Arachloropterus)3只、蓝黄金刚鹦鹉(Araararauna)3只、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galerita)3只、橙翅亚马逊鹦鹉(Amazonaamazonica)2只。借展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4年3月19日。展演地点:汉寿湘同发野生动物园内。

二、你公司需完善疾病防控机制和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动物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等技术规程,制定展演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三、展演期间,你公司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确保人和动物安全。同时,须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动物,并承担展演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你公司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四、请你公司凭此件于2024年3月19日展演结束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展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特此决定。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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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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