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发证要视“林情”而定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9-23 00:00 【字体:
  针对各地林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林业厅日前就进一步完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把握好政策,提高林权登记发证效率。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省林业厅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林权登记申请的受理机关和同级政府核发林权证的直接办理机构。
  对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主体明确,林权权利人已提出申请的,要抓紧登记。对权属已经合理流转,且流转受让人已提出登记申请的,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对流转合同虽有不规范和不完善,但没有损害集体利益,且流转受让人已做了大量投入,通过协商完善合同后,应办理林权登记。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经营现状清楚,但从未登记又不能提供有效权属证书的山林,可以通过实地勘测、四邻认定、协议确定、现场勾图形成的材料,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直接申请办理林权登记手续。对不予登记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林权包括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省林改办特别提醒:不同“林情”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各地在明晰林权过程中,一定要因林制宜。要对自留山、责任山、自营山、股份山、集体山、合作山等分不同形式确权发证(本报8月4日一版报道),同时对实施合乡并村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和林地,只要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林权证仍有效;虽权属明确但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抓紧办理;对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的,决不许借合乡并村之机挑起林权纠纷,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分割原林权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财产权。
  省林改办要求,办理林权登记发证,要严格遵守申请、受理、公告、登记、发证的法定程序,《林权登记申请表》须经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如实填写,林权申请受理机关要认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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