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8-13 00:00 【字体:
  武汉市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江夏区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坚持三个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群众路线、阳光操作的原则),把握三个关键环节(放活商品林经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减轻农民涉林负担),做到三个先行(政策先行、宣传先行、试点先行),确保三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动员部署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形成了政府组织、部门指导、村组实施、群众参与的强大合力,平稳有效地推进了该区林改工作。
  截止目前,江夏区44.4万亩集体林地已全部完成确权工作,发证面积达31.1万亩,发证率为70%。江夏区在紧抓勘界发证的同时,积极推进了配套改革工作。一是筹措资金4万余元,对林业要素市场大厅装修一新,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用品。二是抽调了一批政策熟、业务精、素质高的精兵良将从事林权受理、咨询、服务工作。5月中旬,江夏区以“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林权流转交易中心”三个中心为基础的林业要素市场正式建立并开展对外服务工作。由于该区林改工作宣传得体、组织得力、实施得当,林改政策很快深入人心,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收到了显著的改革成效,具体表现如下:
  一、提高了农民造林积极性。林改后,经营山林的利润空间明显加大,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如山坡乡107国道沿线的24个自然湾农民发展以小果园、小苗圃、小片林、小茶园为特色的林业庭院经济4000余亩,形成了一道靓丽的农家风景线;郑店街劳七村,去年造林1200余亩,是过去几年造林面积的总和;山坡乡农户邓锡茂,于2008年底流转村林场荒山、荒地约70亩,2009年初全部种上了杉树。据统计,2009年春季全区共完成连片造林24700亩,占市、区计划数19000亩的130%。
  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008年,全区实现林业总产值12亿元,为农民增收2.5亿元,农民人均增收500多元。林改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从事林业的就业机会大大增加,为农民就地就近打工创造了条件。如武汉新雅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山坡乡五里山村姑塘韩湾30户家庭承包的207亩无收益林地用于发展苗木花卉,农民除得到每亩100元的林地租金外,还可以到该公司打工,每年每户平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同时,林改出台的一系列减轻农民涉林负担的政策,收到了良好的减负增收效果,据统计,江夏区于2007年免除“两金”征收后,每年可减轻林农负担90多万元。
  三、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成本相对较高,农民由于缺乏资金流,在林业经营上只能维持低投入、低产出的现状。林改后,林农凭林权证就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这一措施既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缓解了农村贷款难的局面,也有效解决了林业生产性资金短缺问题,积极推动了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加快了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进程。截止目前,江夏区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宗,抵押林地面积1817亩,贷款金额3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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