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军:新邵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调研与思考
新邵县地处湖南省中部,全县辖15个镇乡,4个国有场圃,总人口83.07万,其中农业人口62.3万人。国土总面积264.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60.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4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98%,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和省重点林区县。境内有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白水洞国家风景名胜区、筱溪国家湿地公园、长寿清水村、资江风光带等景点,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振兴”这一目标,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大力鼓励和引导群众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林业资源,加快我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结合当前我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一)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组织建设情况。全县共有197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公司),其中林药类专业合作社43个,林菌类专业合作社社2个,林禽类专业合作社16个,林畜类专业合作社6个,林游类专业合作社3个,造林专业合作社3个,林下产品种植加工合作社及公司83个。此外,全县还有花卉苗木培育专业合作社41个,主要培育丹桂、罗汉松、红豆杉、佛手等珍贵花卉苗木。近年来,先后有新邵县常春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新邵县太芝庙乡新枧油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邵县常春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有国家级示范基地1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8个、省级示范社3个、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省级龙头企业11个,市级龙头企业3个。
(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全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主要收入为药用玫瑰、金银花、猕猴桃等木本果树及油茶、珍贵花卉苗木、松脂、楠竹、竹笋等产品。全县共有玫瑰花4.6万亩,金银花2.4万亩,猕猴桃1.6万亩,油茶11万余亩,毛竹33万亩,珍贵花卉苗木0.7万亩。主要新型林业经营产业如下:
1.林药产业。近年来,我县林药产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林药产业基地从小到大,基本形成了多元化投资、规模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格局,成为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亮点,成为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县共有13家药用玫瑰、金银花基地,基地分布在大新乡、潭溪镇、龙溪铺镇。基地面积5万余亩。经营模式主要为公司+基地+农户,年均提供就业人数1200余人。
2.林菌产业。主要分布在太子庙乡、迎光乡、新田铺镇、大新乡。全县林菌面积300余亩,从业人员达200余人,主导产品有香菇。目前全县林菌经济实现年产值260万元。
3.林禽产业。主要分布在坪上镇、小塘镇、严塘镇、龙溪铺镇、大新乡。我县重点扶植了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林禽面积达17000亩,从业人员达1150人,主要产品有富硒鸡、蜂蜜。目前,全县林禽经济实现年产值450万元。
4.林畜产业。主要分布在酿溪镇、陈家坊镇、寸石镇、龙溪铺镇、大新乡。全县林下养殖面积1.7万亩,从业人员达900余人,主导产品有牛、羊、猪、富硒鸡。目前,全县林畜经济实现年产值2000余万元。
5.林游产业。主要分布在酿溪镇、严塘镇、巨口铺镇、潭府乡、大新乡、太子庙乡及坪上镇。生态旅游面积359870亩,从业人员达5000余人,目前,全县生态旅游经济实现年产值3亿余元。
6.林下产品加工。主要分布在坪上镇、太芝庙乡、龙溪铺镇、谭府乡。全县共有林下产品加工厂15家,从业人员达1226人,主导加工产品有新型木炭、茶油、中药材、楠竹加工、玫瑰花精油加工、竹笋系列。目前,全县林下产品加工经济实现年产值7.71亿元(不包含药用玫瑰的加工年产值)。特别是新邵县常青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社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种植,确保了产品从种植、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常年聘请当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户80人,工人年收入约2.3万元,解决了80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有机中药材基地长期聘请当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户43人,临时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户220人,长期工年收入约3万元,临时工年收入约1.2万元,解决了约200多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合作社直接带动周围农户2000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当前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制度改革的一些影响,经营主体不足。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的分山到户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突出,造林企业难以流转林地,规模经营,集约经营。
(二)部分林业合作社为“空头社”,发展意识不足。虽然从发展速度上来看,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几乎是一哄而上,呈无序发展状态。由于农村合作社门槛过低,只要有5个人,其中,4人为农民,就可到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合作社“不验资,不年审,不取缔”。造成一些牵头的农户或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为享受政府政策倾斜,跟风登记为合作社,实际上并没有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一些合作社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兴办,坐等上级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自我发展意识缺乏,自我经营能力低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林业专业合作社制度不够完善,专业人才不足。一是执行《章程》不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章程不够规范,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有的合作社成立之初,因实力有限,依托龙头企业积极作用,如借助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技术支持、销售网络等,但运行后,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致使合作社被个别龙头企业所掌控,在决策权力上产生偏差,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四是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由于农村林业是弱势产业,许多专业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四)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科技支撑不足,由于缺乏专业的行业协会,农户的市场信息不灵通,在种养品种选择上容易出现盲目性和滞后性,许多农户采取传统的种养方式,对科学种养技术掌握不够,致使产品质量无保证,管理技术水平不高,效益得不到保障。
(五)发展资金严重匮乏,经营保障不足。发展新型林业经营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投入,大量农民自身积蓄无法满足,林下种养大户虽有扩大规模的需求,但尽依靠自有资金,扩大规模和延长产业链难度很大。当前,我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发展林下经济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三、下一步发展与措施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激发民众热情。切实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微视频等媒体,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邀请专家开展技术讲座、科普宣传、参观考察的方式,炒热思想,拓展视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发展新型林业经营的热情,助推乡村振兴。
(二)要加强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推广。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明确新型林业经营发展的基本思路,确定任务目标。规划制定过程中,把新型林业经营发展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畜牧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乡村振兴规划等五方面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地发掘新型林业经营的发展潜力。当前,我县新型林业经营以发展林药、林禽、林产品加工等为主,今后要立足于县情、现有成功技术经验和市场发展前景,大力培育珍稀苗木资源,形成资源特色,为做大生态旅游夯实基础。在推广模式上充分根据群众意愿,围绕林下养殖、林间种植和乡村振兴做文章,科学选择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避免了盲目发展,一哄而上。同时,要结合森林城市创建,挖掘新邵森林城市的生态休闲功能与文化价值,定位休闲、旅游、健身、康养,把新邵打造成“养眼、养心、养肺、养身”的康养福地,增加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渠道。
(三)要加强龙头培育,新型示范带动。要积极作为,努力培育林业品牌产业和林业龙头企业,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新型林业经营发展的突破口,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县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各选择2-3个合作社作为自己的基地或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新型林业经营的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新型林业经营发展。
(四)要加强差异扶持,壮大林业产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新邵县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大力扶持中药材和油茶等林产业。一要放活土地流转。鼓励农户连片开发,允许采取调换、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参与开发;在合同范围内,允许承包、租赁、继承、转让或转租。二要加大财政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的资金,专项用于新型林业经营发展。三要实行项目倾斜。集中连片新开发面积达200亩以上,要着力整合林业、农发、水保、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四要要积极争取林业产业发展财政资金投入和完善贷款优惠政策,落实相关保障措施,以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群众发展林业产业热情。
(五)要加强资源保护,增强发展后劲。要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县委“二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提供林业生态保障,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督导三级林长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常态化巡林工作。不断完善以村级林长、森林资源监管员、执法员、护林员、林业科技员为主体的“一长四员”管理架构,织密织牢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络,努力形成“一长四员”发现问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处理问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新机制,不断提升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督查、考核、通报制度,持续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扎实打好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控攻坚站,全面推行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林业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