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运强:浅谈绥宁县楠竹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建议对策
绥宁县地处湘西南边陲,全县总面积2927平方公里,总人口38.9万,其中少数民族占63%,素有古苗疆要区之称。境内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土质疏松、空气湿润、雨量充沛,自然资源非常丰富,有山林面积348.8万亩,是全国重点林区县之一,森林覆盖率达75.24%,森林蓄积量1704万立方米,有楠竹75万亩,立竹数达1.5亿株,2005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竹子之乡》。因有良好的地理条件,尤其适合楠竹生长,使得绥宁县楠竹独具节长、杆高、壁厚、竹纤维长的特色,竹笋也具有纯天然、光滑、个头大、肉鲜、脆嫩、纤维含量高等特点。
一、楠竹产业发展现状
绥宁县的楠竹产业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 是优势资源,作为全国30个“竹子之乡”之一,年可供采伐2000万根,竹林面积和蓄积量均居湖南省前列;是富民产业,具有培育周期短、见效快、产出高的优势;竹制品具有绿色环保特点,品种花样多,用途广泛,开发经济价值高、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竹制品加工在县内具有良好基础,随着木材资源日益减少,加快楠竹产业发展,对推动县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培育县域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战略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市林业部门非常关心,把楠竹产业综合开发作为了富民强县、脱贫致富的重点产业来抓,在十三五规划中将楠竹产业发展作为重点发展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推广下,全县有楠竹加工厂规模企业5家,初加工农户6000多户,形成了楠竹加工产业链。广大林农已意识到,靠山吃山,楠竹是山中瑰宝,经营好楠竹就是脱贫致富的法宝,现在每年的竹林道建设和低产林改造,老百姓积极响应,快速推进了绥宁县楠竹产业发展。
二、当前绥宁县楠竹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每年实施楠竹低改,修建竹林道等措施,但效益并不理想。楠竹的面积、竹子的经级、产量等有待提高。
一是县域内楠竹精加工企业少。没有竞争力,楠竹产品原值很低,以炎陵县为例,有楠竹加工企业百余家,其中高新附加值的产品不少,楠竹原竹达到了40元/百斤,而绥宁县楠竹原竹只25元/百斤,价值百斤相差十几元,大大影响了竹农的积极性。
二是资源开发力度不够。在边远山村,因道路不通,部分楠竹林几乎没有经营,竹林经济效益很低,山区老百姓的竹林维持在挖点冬笋,春笋搞点收入,上好的楠竹砍倒做为燃料或做篱笆用。
三是竹资源利用低。就全县竹加工企业来说,竹子的利用率低,边角废料浪费大,一根竹子大约有40%的边角废料,一根竹子按60斤计算,就有24斤没有开发利用。全县大小企业一年用竹1000万根,就有边角废料12万吨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三、近年来绥宁县在楠竹产业发展上采取的措施
(一)大力加强竹林道建设。绥宁县楠竹大部分分布在偏远乡村,交通不便,出竹非常困难。过去,由于毛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竹、笋出山以及肥料进山等运输大部分依赖肩挑背扛和马驮,不仅工作效率低而且生产成本高,成为制约竹林培育管理和老百姓脱贫致富的瓶颈。为此,我县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竹农投身竹林道建设,出台了《绥宁县竹林道建设五年规划》和《绥宁县竹林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竹林集中联片300亩以上的优先开展竹林道路建设,经验收合格,按每公里补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实施6年来,全县共新建竹林道1600公里,其中铺砂路面200公里。竹林道建成后,大大降低了林农劳动强度,每亩每年可节约采伐运输劳动工日3个,仅此一项,每亩每年增收600元,大大提高了竹农培育与开发毛竹资源的积极性。如我县麻塘苗族乡拥有毛竹林20万亩,近年来累计筹措资金1200万元,建成林道700公里,其中铺砂路面80公里,有效促进了该乡毛竹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该乡能年产毛竹600万根,成为全县毛竹原材料第一大基地。
(二)持续推进楠竹低改。为提高竹林产量和质量,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楠竹产业发展的意见》,采取政府以奖代补、项目带动、竹农投资投劳等办法,坚持把楠竹低改作为发展毛竹产业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每年楠竹低改2-3万亩,过去六年来累计实施楠竹低改13万亩,通过楠竹低改,立竹平均胸径从6.5厘米提高到8.6厘米,每亩的产笋量和出竹率明显增加,降低了挖笋和产竹成本,竹林资源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三)加快资源培育,提高竹林质量。结合国家对林业、竹业的优惠政策,因地制宜,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适合发展的地方,建立一批楠竹丰产林基地。加强低产林改造和丰产林培育,形成有规模有特色,有品牌的多种类型的基地。特别是提高大径竹覆盖的面积和质量,建设一批每亩180株,胸围15公分以上的特优示范竹林。
(四)强化林业管理,合理采伐楠竹资源。加强采伐管理,在采伐、运输、销售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老留幼的采伐原则。
四、加快推进楠竹产业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增加投入。县委、县政府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金融部门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做大林权抵押贷款,积极争取提高授信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为竹农修建林道、建设竹林基地等提供支持。
(二)建立健全科技推广体系。县林业局加大楠竹产业科研力度,强化工作职能,重点围绕低产林改造、抚育、采伐、病虫害防治等课题,组织科技人员重点研究,并积极开展楠竹技术培训和技术示范服务。同时,积极与专业技术院校、科研机构、企业集团挂钩,加强横向联系,开展企业合作、引进、开发适用的楠竹科技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竹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增加科研投入,开发竹炭、竹汁、竹保健品,竹工艺品等高科技产品。
(三)切实加强市场体系建设。鼓励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用“加盟、连锁、直销”等多种产品销售模式,不断拓展竹产品市场营销网路,进一步提高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引进省内外大型竹产品外贸企业落户我县,大力发展竹产品营销企业,积极培育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构筑和完善楠竹产业营销网络。建立公平竞争、调控约束机制,减少和避免恶性竞争,防范化解市场风险,规范市场秩序。
(四)着力提高竹农组织化程度。加强楠竹产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指导、服务作用,提高竹农适应市场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楠竹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楠竹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有千亩以上竹林的行政村,原则上都要建立楠竹专业合作组织。对运作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组织在技术培训、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强部门合作,优化服务环境。县发改、林业、财政、工业、工业园、科技、农业、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竹产业的指导服务,搞好技术职能培训,及时帮助竹农、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县林业局在办理笋竹产品加工、经营许可证、运输手续时,严格把关,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搞好服务,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切实减轻竹农负担,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