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继伟:集中精力 强化措施 创新机制力推林权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7-22 17:44 信息来源:
  永顺县位于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3810平方公里,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森林覆盖率65.99%,活立木蓄积量800万立方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全县30个乡镇,327个村(居委会),2642个村民小组,10.8万农户,43万林业人口,集体林地总面积440.1万亩,占全州集体林地面积的1/4,林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县自2009年8月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勘界核实面积190万亩,占应核实面积的43.4%,全县共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超过4000起,调处成功率达60%以上,林权资料输机打证面积21.2万亩,林权发证率4.84%。目前,通过充分挖掘内部技术潜力和外聘技术员的形式,全县共有169名技术员投入林权勘界工作中,日均勘界作业面积近3万亩,预计10月底可完成95%外业作业任务,12月底可完成80%以上林权发证工作任务。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在州林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迅速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主管林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永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内,做到了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全县30个乡镇签订林改工作责任状,细化了工作责任,确保了工作进度。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组成了林改工作队伍,为全县扎实推进林改提供了坚强后盾。
  2、深入调研,制订了可行方案。为制订出切合我县实际的林改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林改方案中的细节问题,并于去年4月底,组织带领县农办、编委、人事、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及林改办技术人员、新闻记者赴洪江市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林改经验。同时,深入到全县各乡镇,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制定出台了《永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永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永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办法》等文件,为全县林改提供了行动指南。各乡镇根据辖区林业状况,制定了乡级林改实施方案报县林改领导小组审批,呈报率、批复率均达100%;所有行政村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了村级林改实施方案。
  3、把握政策,明确了改革任务。林改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县认真把握林改政策,从尊重历史、尊重群众意愿出发,明确了以下几点:对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对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山林,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按人口将权益明晰到农户;承包到户责任山,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承包期为70年;对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落实了债务清偿办法的继续执行;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山林和经营效益好、群众满意的集体林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落实产权。以此为平台,积极落实林改配套措施,建立林业要素市场,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山林最大效益。
  (二)完善保障机制,强势推进林业主体改革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2009年8月我县召开了林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林改工作,明确了“到2010年10月底以前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的目标任务。为充分调动广大林农支持和参与林改,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政策和做法。组织林改工作组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开展林改宣传动员。据统计,全县各乡镇、村召开林改工作群众会500场以上,印发《致全县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和《政策问答》40余万份,制作固定标牌15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332条、张贴标语超过12000张、播发林改电视新闻20余条、发布林改电视通告连续播放三个月并常年播出林改电视公益广告、在各种报刊网站上刊登林改新闻信息60余篇,编发工作简报13期。通过多渠道宣传,增强了林改政策的透明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调动了广大林农参与林改积极性,确保林改顺利推进。 
  2、集中力量,抓好外业勘界。抓好林权外业勘界是林业主体改革的重点工作。我县按照“先易后难、集中力量、整乡推进”的工作办法,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抓好外业勘界。一是强化培训,保障技术力量。我县共举办县、乡镇各级林改技术培训班38次,发放资料3000多本,培训人员近4000人,对林改政策、勘界技术及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辅导讲课。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集中授课等方式,对政府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县林业部门狠抓技术保障,集中调配了包括各林业站长在内的全县所有林业技术人员共82人分派到各乡镇参与勘界和技术指导,保证林改质量和进度。二是规范操作,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四签两不准”和“两个2/3”的原则,规范乡、村、组林改工作程序,做到程序、方案、内容、结果“四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规定凡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决议一律无效;调查摸底和林权现状第一轮公示不少于10天,林权现场核实第二轮公示不少于30天,确保林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合理界定,认真调处纠纷。根据“调纠先行、勘界跟进”的工作原则,按照“组内问题不出组、组间问题不出村、村间问题不出乡、乡间问题不出县”的要求,落实责任,大力排查、积极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铺平了林改工作道路。同时对权属不清或林权纠纷难以解决的林地暂不予勘界,待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四是严把工作要求关。根据全州林改工作要求,我县细化林改工作各阶段工作任务,任务明确到天,责任细化到人,“两办”督查室和县林改办采取定期督查和驻点同步督查等形式,对乡镇林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结果实行打分排名,排名情况通报全县。通过印发两办督查通报、编发林改信息等方式,督促各乡镇开展林改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严格把关,强化内业整理。在抓好林权外业勘界的同时,我县加强对原始资料的收集与归案整理,及时将各项数据输入电脑。始终保持林改内外业工作同步进行,每个乡镇抽调3-5人具体负责林权资料填写和收集整理,由勾图技术员把关负责填写质量,再送县林改办审核通过,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对各林改会议记录、“四签”材料、林改方案、批复意见、公示资料、林权登记申请材料、图纸表格等资料实行统一编号,装订成册,由专人专柜归档管理。目前,县林改办配置专用电脑和打印机各10台,配备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输机打证和核对,促使确权发证系列工作有序推进。
  (三)抢抓发展机遇,积极筹备林改配套措施
  抓好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是林改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我县在抓林业主体改革的同时,积极跟进林业配套改革,增强林业发展后劲。
  1、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林改工作全面启动后,我县对目前林权流转现状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情况组织了两次综合性调研工作,为下一步建立林业要素流转市场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更大发展作出积极探索。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发了文件,向上级请示将我县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县。根据中央、省、州对推进林改配套改革的文件(中发[2008]10号、湘财农[2009]52号、州财农[2009]375号)要求,我县正加紧拟订方案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进行核编定岗解决林业部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供养,切实解决林业队伍后顾之忧,使林业主管部门自身改革与林改工作同步进行。
  2、创新林业经营机制。林权确权发证后,要调动广大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发挥林地最大效益,就必须不断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创造宽松的林业发展环境,实行林木资产资本化、林业经济市场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让林农得实惠。为此,我县不断完善林木采伐管理,落实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度,放活商品林,管好生态林,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坚持凭林权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林业投入补偿机制和保险保障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今年,省委、省政府把林权发证工作人纳入全省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并提出了林权勘界、纠纷调解、林权发证三项指标完成率分别达90%、80%、80%的硬性任务,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开展工作:
  (一)加大力度,确保林改顺利推进。按照省、州对林改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县要制定林权勘界和确权发证工作倒计时表,强化政府督查,科学管理,灵活调度,促使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落实县级林改经费,保障林改顺利推进。在将国家和省补助的林改资金安排到乡镇、村组,全额用于林改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安排县本级需要配套的资金,确保林改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宣传发动,夯实林改基础。继续深入宣传林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户户皆知。广泛动员林农投身林改、参与林改,充分调动林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大纠纷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于林改的全过程,实行“三级书记”负责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调处林权纠纷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快配套改革,巩固林改成果。以推进林改配套改革为契机,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进行核编定岗解决林业部门人员纳入全额财政供养问题,免除部门后顾之忧,极大地提高技术人员参与林改工作积极性。另外,要积极探索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林业公共财政支持保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林业制度;三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四是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和完善的森林保险制度;五是加快林业产业化步伐。

彭继伟:集中精力 强化措施 创新机制力推林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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