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燕辉:对平江国有(森工)林场改革改制的思考与建议

湖南省林业厅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5-30 17:43 信息来源: 湖南省林业厅
  近年来,由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森工)林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现出来,各种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突出,国有林场被边缘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国有林场的改革改制势在必行。因此,为了充分了解平江县国有林场面临的矛盾和困境,使之能够迅速摆脱困境、浴火重生,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中。经过对全县国有(森工)林场进行综合调研,特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国有(森工)林场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幕阜、芦头、福寿、连云4个国有林场和长寿采育场、加义森工林场、献冲森工林场、谈岑森工林场、汉昌森工林场、楚昌森工林场6家独立法人的森工企业,还有加义镇的芦头村和焕新村2个林场代管村。人员方面:10个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现共有干部职工1640人,其中在职职工1173人,退休及内退人员(女满45岁,男满55岁)467人。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平均月工资都约为1000元;森工企业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800元,退休职工约为1350元。资产方面:10家企业现有经营总面积43.42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27.96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10.2%;森工企业中,仅有献冲森工林场拥有2500亩国有林地,长寿采育场拥有80亩国有林地,其它基本靠租山运营;生产工区57个,现有房屋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林区公路518.3公里,林道1060公里,防火线519公里,活立木蓄积量153.47万立方米。4个国有林场除芦头林场外,其余3个林场均处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连云林场最高峰海拔1600.3米,为湘北最高峰,属于典型的高山帽子型林场,生产生活环境较为艰苦恶劣。
  二、我县国有(森工)林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力度,依托林场的森林资源和自然风景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开发了福寿、连云、丽峰(芦头)三个省级森林公园,幕阜林场成功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人气渐旺,森林生态效益逐步凸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场的运行压力。
  但是,由于森林资源的减少或保护,曾经作为全县林业主力军的10个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逐渐走入了困境,在艰难维持经营和运转。一是经营状况差。从2001年起,我县在所有林场全面启动封山育林,4家国有林场几乎不再砍树,6家森工企业也从严控制砍伐,除幕阜、福寿、连云三个林场依托旅游开发每年可实现门票等收益100多万元外,基本靠生态公益林、国家油料补贴等项目资金支持运转,林场特别是森工企业的经营可以说是每况日下,举步维艰。二是运转压力大。目前10家企业中有汉昌、谈岑两个森工林场已经资不抵债,无法保障工资正常发放,其他8家仅能维持每月人均不足1000元的工资发放;长寿采育场、献冲森工林场、加义森工林场欠缴养老保险金均上百万元;芦头林场在职职工月均工资才800余元。全县6个森工林场和4个国有林场累计欠缴养老金1500多万元,历年负债达9000余万元。而且,由于尚未完成改革改制,林场和森工企业退役士兵安置、职工家属安置等人员包袱无法在短时间内消化。三是设施欠帐多。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文化生活单调等问题普遍存在,10家企业中还有300多公里毛路未硬化,23个工区未通电,30个工区无通讯,3万多平方米的危房亟待改造。四是生态保护难。我县4家国有林场全都地处高山地区,森林防火压力巨大,生态保护风险大。
  一直以来,我县努力寻求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制的突破口。比如2012年初,我们得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准备在全省选择一个林场作为实习科研基地时,便积极抢抓这一机遇,迅速对接,拟将我县芦头林场作为其实习科研基地,目前已将林场的人、财、物、债权、债务、国有土地等一并移交中南林科大管理,迈开了我县林场改革的第一步。但是,总体上我县林场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推进。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缺乏全国、全省一盘棋改革的大环境带动;其二是林场和森工企业改革涉及面广、人员多,一旦启动改革改制,维稳的压力非常大;其三是目前各林场和森工企业拥有的山林资源变现难;其四是没有成熟的成功模式,国家和省、市也暂时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要推动林场和森工企业改革改制,必须下决心破解这些难题。
  三、对我县国有(森工)林场发展的建议
  1、痛下决心,高度重视改革。无论是从企业的运转和经营现状看,还是从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的需要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管理模式与现代林业发展要求严重不相适应,推进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制已经势在必行。建议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把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痛下决心,从根本上、体制上对国有林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积极、稳妥的改革。
  2、优化设计,高位推进改革。国有林场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建议紧密结合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站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优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和统筹推进改革。建议:一是改革定位要把生态效益摆在首位,在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通过改革更好地保护好生态资源,造福子孙后代。二是要通过改革彻底解决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企事不分的问题,全面调动企业、社会、职工的积极性,真正落实政府的管理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全民配合的生态资源保护机制。三是要在改革对象的可承受能力范围内推进改革,重视解决林场职工这一新的社会贫困群体生活保障和长远生计问题,确保不因改革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四是要统筹考虑基层的财政承受能力。中央和省级要重视解决国有林场原有债务问题,补助国有林场改革的缺口资金,否则,我们基层将无力承担这个巨大包袱。而且,对平江这样一些过去为发展国有林场和支持国家建设付出了沉重代价、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林业大县,要给予政策倾斜和照顾补贴。五是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为基层撑腰壮胆,让基层甩开膀子多闯多试,摸索改革经验。
  3、创新模式,探索分类改革。对森工企业:已失去经营能力、负债运转的,建议实行破产重组;资产优良、经营良好的,建议推进股份制改革。对职工身份和企业性质实施“两个置换”,同时政府加强对改制后企业的管理和支持,引导鼓励企业加强用人机制改革,确保减员增效。对国有林场:由于考虑到采取公益性和经营性岗位分流改革的方式,人员难以分流,实现难度大。建议除女满45岁、男满55岁的人员外,一律以买断工龄的方式实施改革。改革后,再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从买断工龄人员中每个林场择优招录不超过30人,作为森林公园的工作人员。
  4、出台政策,全力支持改革。建议省、市、县出台五个方面的政策:第一,将所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的造林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让企业与租山造林农民所签的合同能够兑现,企业的投入成本可以回收。第二,对林场职工要从机关社保转为企业社保,对所欠缴的养老金给予挂帐处理。第三,对改制后分流的40、50人员,建议省级安排扶持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为他们的再就业提供保障。第四,出台分流人员的分类安置办法,对女满45岁、男满55岁的人员一律提前离岗,退休前由政府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其余人员,采取买断工龄的方式改制。第五,加大改制资金补助力度。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资产变现难或资产变现不足以一次性支付职工补偿金和安置等费用,安置职工和清还职工各种费用的资金缺口巨大,将成为推动改制的主要障碍。因此,建议财政给予补助,用于解决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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