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使富岗村发生“四大变化”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2-01 00:00 信息来源:
  富岗村地处邢台市内丘县太行深山区,南接邢台县,北靠临城县,西临山西昔阳。全村有169户,569人;分布有8000亩山场,3500亩果树。作为全县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村之一的富岗村,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和完善,虽然总结出了一套治穷致富的治山管山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林权归属集体、林农投资林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的存在,富岗人仍呼唤着林权制度的深层次改革。2007年,富岗村在林改工作中,在以前的“均山、均股”的基础上,引入承包竞争机制,实现了人性化的“均利”,既体现按人分山的原则,也引入竞争机制,给富岗村带来了“四大变化”。
  
  ——林改使富岗村更加富裕。2007年以富岗村为中心的基地果品产量达900万公斤,较去年增长28.6%,销售收入2600万元,较上年增长39.78%,人均收入达6300元,较去年增长31%。同时,连锁基地的果农经过富岗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之后,间接带动每户每年每亩增收1500元以上,10万多人次劳动力直接从公司领取报酬。目前,岗底村拥有以河北富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的6家集体企业,山庄集体固定资产总值达560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2100万元,人均收入8100元,其中人均果品收入7800元。实现深山城市化、管理科学化、村民知识化,家家住洋楼,户户通电话,全村一片绿的“富岗山庄”。农民形容说:“过去穷得叮铛响,如今富得响当当。”
  
  ——林改使林权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林改前,林农利益上的不均等、林权不清、分界不明的状况,导致了林权纠纷频发。林改后,通过清理核实地界,确权发证,有效地解决了由于地界不清引起的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的林权纠纷。
  
  ——林改使农民科学投入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改使富岗“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广大林农积极行动起来,自发地学技术、学管理,并依托村级组织的协调、服务功能,东奔西走找技术、寻外援。在全市第一个实行了苹果标准化生产,在村里成立了农民科技夜校。经过不断地学习、实践,岗底的村民不仅自己掌握了无公害、优质苹果的栽培技术,而且有的还成了外村果农的师傅,他们培育出的“富岗一、二、三号”苹果,果型端正,着色均匀,酸甜适口,易贮耐藏。经专家认证,富岗苹果富含18种氨基酸、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其中15种高于全国代表值。
  
  ——林改使服务组织进一步壮大。为了能让林农们种出来的好苹果卖个好价钱,打消卖不出去果的顾虑。该村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集体企业“富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先后在北京、石家庄、邯郸等全国大中小城市设立了十几家专卖店,对全村苹果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品牌销售,不仅解决了果农卖果难的问题,而且还卖上了好价钱;一个极品果卖到50元,结束了苹果论筐卖的历史,开创了苹果论个儿卖的先河。凭借规范的管理,标准化生产,富岗苹果连续多年被评为绿色食品;荣获2008“奥运推荐果品一等奖”,“中华名果”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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