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启动集体林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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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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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省政府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涉及全省1000多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集体林权改革开始,这也是自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营制度又一次重大改革。
集体林地面积约3900万亩
我省林地占全省总面积51%以上,其中1/3左右属于森工企业,1/3属于国营林场,其余1/3左右属于集体林地,集体林地面积大约有3900万亩。这些资源属于所有农业人口共有,长期以来,这部分林地存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涉林纠纷、乱砍滥伐、侵占蚕食林地等现象时有发生,改革已势在必行。
林地承包期为50年
省林改办工作人员才国斌全程参与了此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据他介绍,我省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进此项改革,准备用三年时间,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集体山林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手中,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林地承包期为50年。这对农民来说,是土地承包到户后的又一大好消息,覆盖人群为全省所有农业人口。
以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
改革确定了家庭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和有偿转让经营三种改革方式。其中的有偿转让经营,是指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将现有集体林地评估作价,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内部自由组合成员、联户或其他社会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不会发生“托管”造林问题
对很多人关心的、这种改革允许“其他社会经营主体”介入是否会引发类似“万里大造林”类事件的发生,省林改办方面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已有林地,荒山部分也要求承包者限期育林,不会发生“托管”方式造林问题,改革中将严格订立合同,林业部门也将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证不会出现大家担心的问题。
集体林地面积约3900万亩
我省林地占全省总面积51%以上,其中1/3左右属于森工企业,1/3属于国营林场,其余1/3左右属于集体林地,集体林地面积大约有3900万亩。这些资源属于所有农业人口共有,长期以来,这部分林地存在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涉林纠纷、乱砍滥伐、侵占蚕食林地等现象时有发生,改革已势在必行。
林地承包期为50年
省林改办工作人员才国斌全程参与了此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据他介绍,我省专门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推进此项改革,准备用三年时间,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集体山林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手中,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地经营管理体制,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林地承包期为50年。这对农民来说,是土地承包到户后的又一大好消息,覆盖人群为全省所有农业人口。
以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
改革确定了家庭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和有偿转让经营三种改革方式。其中的有偿转让经营,是指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将现有集体林地评估作价,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内部自由组合成员、联户或其他社会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不会发生“托管”造林问题
对很多人关心的、这种改革允许“其他社会经营主体”介入是否会引发类似“万里大造林”类事件的发生,省林改办方面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已有林地,荒山部分也要求承包者限期育林,不会发生“托管”方式造林问题,改革中将严格订立合同,林业部门也将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证不会出现大家担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