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盛世丰碑众多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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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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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从湖北恩施市林业局传出消息,该市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97村(居)委会、涉及63.12万人17.28万户、365万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外业任务量已完成80%以上。
为什么原定2008年各乡镇均只需完成80%的任务,而所有乡镇均按照100%的标准完成外业勘测任务和80%的输机打证工作量呢?“是市、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恩施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局长万亨东道出个中原因。
恩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林业三定”和“两山并一山”四个阶段。
前阶段的数次改革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使农村集体林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存在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体制不活、权属混乱、流转不规范等问题。
农民最知道土地与山林的珍贵,土地与山林是农民的命根子。要将这些问题逐一解决落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为了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恩施市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特别加强了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林业、财政、人事、国土等2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林业系统内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到林改办工作。同时要求乡村两级也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拿在手里抓。这样,市、乡、村三级均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07年6月8日,恩施市委、市政府在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林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意成立恩施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并解决了人员编制和经费。同时,落实了林改工作经费,市财政预算安排400万元(2007年安排100万元,2008年安排200万元,2009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林改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期间,恩施市委书记谭文骄专程带领相关人员来到茅坝槽村,了解试点工作情况,了解林业合作社成立运作情况,并多次到林业要素市场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作。
为了让林改真正造福于民,恩施市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市长秦斌在林改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一定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权落实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
市里高度重视,乡里在配合作这项工作时更是没有马虎。作为全市林改试点的白果乡在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进一步创立落实了“五级联动”的工作方法,即乡驻点领导负责搞好联系村林改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乡直驻点联系单位要积极支持、协助村支两委有效开展林改工作;乡重大林权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包全乡重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村组具体操作,全程做好辖区林改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纠纷调处、档案管理、配套改革等工作;林改业务专班严格按业务规程操作,实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
屯堡乡实行了“1234”工作制度,即:“一个挂钩”,乡领导班子成员,驻村领导,林改技术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两个包干”,林改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包干,村林改经费包干;“三个责任状”,乡主要领导与乡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乡林改办主任与林改技术人员签订责任状;“四个考核制度”,针对林改工作业绩,乡党委对驻村领导进行考核,驻村领导对村书记、主任进行考核,村书记、主任对村委会成员进行考核, 委会对林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做到用目标管事、用制度管人,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太阳河乡乡党委书记廖泽熙在林权制度改革时公开承诺,乡村两级无条件将各种纠纷处理好,林改技术员只需搞定界等技术工作。与此同时,该乡还对乡领导驻片指导林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一乡领导在负责居委会林改工作时,没按进度进行,在当月的汇报会上,被集体研究取消1000元的奖金。且工作也被其他乡领导代替。
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田代斌认为: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两个村试点以来,到目前全市各乡镇外业工作接近尾身声,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全市各村成立的林改机构很有特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乡镇调动了一批农村“三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和当地明白人支持林改的积极性,他们由群众推选组成片区林改工作小组,忙碌在林改第一线,既是向导、后勤部长、历史见证人,又是“义务调解员”。
有领导重视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得以迅速铺开,并进入攻坚阶段,且创造的经验也得到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同,自去年以来,该市林业局共接待6批次前来考察学习经验的客人。省林业局有关领导和专家认为,恩施市的林权制度改革搞得实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为什么原定2008年各乡镇均只需完成80%的任务,而所有乡镇均按照100%的标准完成外业勘测任务和80%的输机打证工作量呢?“是市、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恩施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林业局局长万亨东道出个中原因。
恩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林业三定”和“两山并一山”四个阶段。
前阶段的数次改革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使农村集体林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存在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体制不活、权属混乱、流转不规范等问题。
农民最知道土地与山林的珍贵,土地与山林是农民的命根子。要将这些问题逐一解决落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为了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恩施市在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特别加强了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林业、财政、人事、国土等2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林业系统内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到林改办工作。同时要求乡村两级也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拿在手里抓。这样,市、乡、村三级均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07年6月8日,恩施市委、市政府在市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林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意成立恩施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并解决了人员编制和经费。同时,落实了林改工作经费,市财政预算安排400万元(2007年安排100万元,2008年安排200万元,2009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林改工作。
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期间,恩施市委书记谭文骄专程带领相关人员来到茅坝槽村,了解试点工作情况,了解林业合作社成立运作情况,并多次到林业要素市场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工作。
为了让林改真正造福于民,恩施市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市长秦斌在林改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一定要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林权落实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使广大林农耕者有山、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
市里高度重视,乡里在配合作这项工作时更是没有马虎。作为全市林改试点的白果乡在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进一步创立落实了“五级联动”的工作方法,即乡驻点领导负责搞好联系村林改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乡直驻点联系单位要积极支持、协助村支两委有效开展林改工作;乡重大林权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单位包全乡重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村组具体操作,全程做好辖区林改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纠纷调处、档案管理、配套改革等工作;林改业务专班严格按业务规程操作,实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
屯堡乡实行了“1234”工作制度,即:“一个挂钩”,乡领导班子成员,驻村领导,林改技术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两个包干”,林改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包干,村林改经费包干;“三个责任状”,乡主要领导与乡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乡林改办主任与林改技术人员签订责任状;“四个考核制度”,针对林改工作业绩,乡党委对驻村领导进行考核,驻村领导对村书记、主任进行考核,村书记、主任对村委会成员进行考核, 委会对林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做到用目标管事、用制度管人,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太阳河乡乡党委书记廖泽熙在林权制度改革时公开承诺,乡村两级无条件将各种纠纷处理好,林改技术员只需搞定界等技术工作。与此同时,该乡还对乡领导驻片指导林改工作进行严格考核,一乡领导在负责居委会林改工作时,没按进度进行,在当月的汇报会上,被集体研究取消1000元的奖金。且工作也被其他乡领导代替。
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田代斌认为: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两个村试点以来,到目前全市各乡镇外业工作接近尾身声,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全市各村成立的林改机构很有特色,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乡镇调动了一批农村“三老人员”(即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和当地明白人支持林改的积极性,他们由群众推选组成片区林改工作小组,忙碌在林改第一线,既是向导、后勤部长、历史见证人,又是“义务调解员”。
有领导重视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恩施市林权制度改革得以迅速铺开,并进入攻坚阶段,且创造的经验也得到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同,自去年以来,该市林业局共接待6批次前来考察学习经验的客人。省林业局有关领导和专家认为,恩施市的林权制度改革搞得实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