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9-11 00:00 信息来源:
  近日,辽宁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今年5年辽宁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见》指出,近年来,辽宁省林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极大地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95万公顷,有林地面积5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5.13%,林木绿化率38.42%。完成林改面积521.6万公顷,占应改面积的98.9%,惠及431万农户、1518万农民。林业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的时间,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政策完善、服务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科学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体制机制。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林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林业,用现代信息手段管理林业,初步建立生产力水平较高,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现代林业。到2012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逐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发展、林农收入增加、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意见》部署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主要任务,要完善集体林产权明晰工作,要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林地林木流转制度,要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责任,要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要形成社会大林业建设格局,要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要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要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
  《意见》强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林业金融保险支撑制度,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加强重大林业灾害防控工作。
  《意见》还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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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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