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林改,从局部探索到整体升华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11-09 00:00 信息来源:
  ●在新中国的历史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注定要留下灿烂夺目、浓彩重抹的一笔,注定要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座历史丰碑,成为中国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
  ●在这场世纪林改中,亿万中国务林人戮力同心,用理性思维与创新实践,遵循科学发展的求是之道,坚持把实现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了敢为人先的中国林业历史新跨越。
  2009年6月22日至23日,一个值得历史铭记的日子,因为,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了。
  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林业工作会议。由胡锦涛总书记亲自批准召开的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系统研究了新形势下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全面部署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吹响了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林改、建设现代林业、推动科学发展的进军号角。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共产党对历史负责、对世界负责的庄重承诺,是中华儿女的卓绝探索的新的征程。
  全面推进林改,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新思维,是中国共产党为子孙后代负责、着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重历史选择。
  这表明,肩负兴林富民使命的中国林改,已从局部探索上升到了整体架构的现代林业建设体系,成为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
  世纪林改在使命意识中延展
  中国林改走过的发展历程是清晰而坚定的。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5个试点省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正稳步推进配套改革;之后,又在湖北、湖南等14个省(区、市)全面铺开。同时,其他省(区、市)也在积极进行试点。目前,全国50%的集体林地已实现了确权到户,涉及林地12.7亿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符合改革的历史趋势,符合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期待,受到广大林农的热烈欢迎。调查表明,已经开展林改的地区,96%的林农对改革十分满意。未实行林改的地区,83%的农民想尽快参加林改。
  有专家称,这次全方位探索的林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的4次林改中最彻底、最有效、最成功的一次。它使渴望富裕的林农,不仅能依靠山林而有衣穿、有饭吃,而且使林农能致富、有尊严;它使生态改善加速的盛世中国与全球化时代融汇软硬实力的生态理念实现了无缝对接,彰显了科学发展观在林业发展中从理念到实践的历史“蝶变”。
  这场改革的发轫、因袭,改革的规模从涓涓细流到形成滔滔江河之势,是因为有一批无私无畏、具有历史眼光和战略思维的探求者、决策者。
  2005年11月,贾治邦调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后,他深刻地认识到,构建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大胆突破林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将兴林富民作为重大使命,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撬动林业改革的支点和突破口。
  18亿亩耕地能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43亿亩林地为什么没有解决中国的林产品供应问题?
  贾治邦先后5次深入到自发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福建省,查林情,访农户,从满眼的青山秀水中,从分山到户的农民的笑脸上,找到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兴林富民的求解良方。
  国家林业局把2006年定为“林业改革年”,突破坚冰,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起。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赢得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
  胡锦涛总书记亲赴福建永安,与林农倾心交谈后感慨系之:“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
  温家宝总理冒雪走进辽宁省清原县六家子村,脱鞋盘腿坐到炕上,用拉家常的方式向村民了解林改情况。
  总理在视察革命老区江西武宁县长水村和铜鼓县永丰村时,对朴素的“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赞誉有加:“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使全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深刻变化;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同样会给山区、林区带来深刻和巨大的变化”,“我和国务院的同志要下决心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回良玉副总理在云南省腾冲县玉璧村的古香樟树下,与干部群众围坐一起,就林改座谈交流。仅2006年,他便先后8次深入基层,指导林业改革与建设。他称林业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载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史册。
  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分别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中组部、中宣部、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等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调研和出台政策,合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为引领改革,把握方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08}10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被群众称作“林改二十一条”。
  2009年6月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与深化,成为我国林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又一座里程碑。
  局部探索在富民、发展意识中突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一项宏大工程。它没有既定的参照物,需要在不断的探索中实践,又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
  改革需要勇气,需要突破原有的底线。
  2001年,福建闽江水口库区7万村民“闹事”惊动了全国,工作组探根寻源。
  当时在福建省委办公厅工作的黄建兴是这个工作组的领队,奉命协调解决这件事。他惊奇地发现,在库区的几十个村庄中,唯独有一个村——杨厝村平静如水。他很纳闷。村主任告诉他,村里早在1998年就把林子分了。“每人每年收入五六千元,哪有时间闹?为什么要闹?”
  村主任的话对他震动很大,道出了闹的原因和不闹的奥秘。大多数村闹,是因为水库淹了田,集体的山又没分,村民生计无着落,闹是被迫的。而杨厝村已分山到户,村民的田虽淹了,但还有山可耕、生计不愁,自然就不会闹。黄建新深有感触地说:“看来,土地和林地都是农民安身立命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
  几个月后,黄建兴调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厅长的椅子还没坐热,他就决定开始探索“福建创造”,深入到武平县开展分山到户的探索。福建成为全国最早进行林改的省份。
  省里对此意见不一,反对声音不小。黄建兴用武平的成功事实,来说服方方面面。
  听了关于要在全省开展林权改革的汇报,时任省长卢展工大加赞赏地说:“这是个好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于是,福建的林改推开了。
  然而,对福建的林改,社会各界持谨慎态度,有关方面只观察不置可否。直到2006年1月中旬,贾治邦赴福建调研,亲自入深山、查林情、访农户后,他明确表态:“福建的林改完全正确,我和国家林业局全力支持你们!”
  福建的林改探索可歌可泣。
  江西也是先行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我探索、全面放开的省份。
  2006年8月24日至25日,国家林业局在江西井冈山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人们了解了江西的改革成效。
  据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介绍,林改前,全省农民人均年林业纯收入仅有278元,2008年达800多元。随着林改效益的逐步显现,农民收入还将逐年加速增长。全省原有山林权属纠纷6.6万多起,通过林改已经调处了8.3万多起;森林火灾、受灾面积、森林案件都大幅度下降,林区社会面貌一新。
  2007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视察江西,对江西探索出的“正确处理好集体与农民、管理与放活的关系,让‘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权界定’和‘农民决策’”的林改经验给予高度评价。
  这些局部探索,为宏大的中国林改提供了改革样本和理性思考。
  两省的改革,突破了林业发展的“瓶颈”,是对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积存的动力不足的修正。
  只有真正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重新构建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全面落实“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才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
  实践证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必须付诸行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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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林改,从局部探索到整体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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