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全面开展野生动物驯养 繁殖和经营利用清理整顿活动
根据省厅、娄底市文件精神,结合涟源市实际从2016年1月25日至4月5日全面开展了一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
一、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忠实践行“三严三实”,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结合实际,明确清理整顿内容,细化方案与措施,落实分工与责任,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全面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载体,形式多样、大张旗鼓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设立举报电话,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新局面。
三、全面摸底建档。一是全面摸清底子。二是建档。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户台帐。三是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大户巡检工作。
四、全面做好服务与指导。一是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开野生动植物各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
五、全面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对合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养殖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依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整改。二是对持证一年内未从事驯养繁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定程序对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存在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不当行为的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限期整改。三是针对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对蛇类、穿山甲等具有经济利用价值物种进行重点关注,对中药集散地、市场等区域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对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对与观众近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等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责令其停止该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