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林业“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9-04-02 15:04 信息来源:

  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国务院批准湖南“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117.80万立方米,比“十二五”期间1809.40万立方米减少了691.60万立方米,降幅38.2%。省人民政府下达了《批转省林业厅关于“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函〔2016〕52号),将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到570个编限单位,明确规定“限额总量不得突破、不同单位限额不得挪用、分项限额不得串用、年度限额不得结转”等政策。对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和木材运输管理进行了改造升级,共办理采伐许可证6.65万份、木材运输证9.35万份。林木采伐蓄积量580万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的51.9%。

  全面实施省政府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提请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举办了400多人参加的大型业务技术培训班,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14个市州70个县市区进行了督促指导和考核。2016年,全省森林禁伐面积达532.40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1.0%;63个减伐县市区比上年度减少林木采伐171.9万立方米,减幅达46.7%。
  积极推进采伐管理改革。坚持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全面推行采伐公示制度。简化采伐审批手续,集体林实行伐区简易设计、一次性采伐10立方米以下的可免除设计,乡镇林业站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取消了毛竹凭证采伐制度;非乔木型经济林、非林地上林木、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凭证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

湖南林业“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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