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剑波)在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3-17 00:00 信息来源:

  同志们:

  这次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局长会议、全国湿地保护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保护工作,分析把握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讨论部署2017年保护工作。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厅党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指导下,全省保护战线全体同志上下配合,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1、围绕中心,推进“美丽湿地”建设。一是夯实法治基础。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印发后,我省随即启动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出台了《湖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制定了《湿地公园宣教系统建设规范》地方标准。黄家湖、汨罗江、耒水等9个国家湿地公园颁布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津市市政府发布了“六不准”政令,对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严格控制,实行环湖周边各类养殖、加工等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二是扩大湿地保护面积。新建麻阳锦江等9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衡阳横江等2处省级湿地公园,全省国家湿地公园达69处,数量保持全国第一;全省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65万公顷,湿地保护总面积达75.5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74.13%,稳居全国第一。三是力推退耕还林还湿工作。指导湘江流域8个市开展退耕还湿试点工作,印发了《湘江流域退耕还湿还林工作方案》、《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方案评估标准》,举办了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培训班,安排了400万元支持试点建设。四是强抓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松雅湖、汨罗江、耒水等8家国家湿地公园全部通过验收,正式授牌,至此全省共有15家正式授牌国家湿地公园。其中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投资约1亿元开展了水生态保护工程,采取多层过滤水源净化、多样水生植物吸附、多种鱼类生态清理等方式,治理面积700多亩,全面构建了松雅湖“清水生态系统”。

  2、把握重点,确保候鸟安全迁栖。一是禁猎保护。省厅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任何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鸟类。湘潭市制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和《湘潭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奖励办法》,完善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二是联动保护。建立了湘鄂赣“三省”疫源疫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湘赣“两省两市三县”和新化、新邵、隆回候鸟联防联保机制得到巩固;与志愿者保护队伍共同开展了巡护和宣传活动,蓝山县毛俊镇上洞村成立了全省首支村级护鸟队。三是科学保护。为小天鹅、小白额雁、苍鹭等多种候鸟佩戴卫星追踪器,掌握迁徙轨迹,实时开展野外监测。在隆回县举办了鸟类环志培训班,开展了迁徙鸟类环志工作。四是监督保护。首次启用了候鸟保护监测巡护啄木鸟系统,对巡护人员的实时监管。五是督察保护。开展了秋冬季候鸟保护专项督察行动。全省林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宾馆、酒店、市场4000多个,办理行政和刑事案件460多起,查获鸟类等野生动物4750余只。

  3、创新举措,打开保护区建设局面。一是稳推“四化”建设。14个国家级保护区建成了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科研院所合作成功研发了无人机应用监督管理平台。已有16个国家级保护区完成了 “一区一法”建设,白云山、高望界自然保护区经省人大审核,由湘西州人大颁布出台了保护区管理条例;西洞庭湖保护区坚持“四个轮子”、“十二个字”的发展方针,制定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在省内甚至全国具有示范带头作用。保护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得到了推广。国家林业局2016年《林业要情》第101期以《湖南五项举措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题的政务信息报送了中办、国办和相关部委。二是助推精准扶贫。组织全省省级以上保护区开展扶贫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通过媒体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呼吁重视保护区扶贫工作。邓厅长亲自做了批示。在我厅的支持下,乌云界保护区获得中国绿化基金会募集的150万元资金用于生态扶贫,助推区内百姓脱贫致富;借母溪自然保护区争取政府投入对区内百姓建房等生活设施消耗木材和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进行了补偿。三是组织调整和晋升。组织高望界、南岳衡山、东洞庭湖等3处国家级保护区和常宁大义山省级保护区开展区划调整;通道麒麟山、溆浦圣人山、靖州青靛山等3个保护区正在履行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程序。壶瓶山保护区成功加入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中国保护区网络。

  4、多方施策,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一是争取了两大国家项目落户湖南。华南虎拯救项目落户湖南,我省是继广东、福建、江西之后第四个获得该项目的省份,该项目已经过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论证,将由湖南林业虎繁育示范基地负责实施。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馆落户湖南,该场馆建成后将成为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成就的平台和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成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野生动植物储存研究基地。二是洞庭湖麋鹿保护取得新突破。为改善洞庭湖麋鹿种群结构,从江苏大丰引进16头麋鹿放归洞庭湖区,丰富了种群基因多样性,目前已与野生的麋鹿种群完全融合,洞庭湖麋鹿种群壮大到150多头。汛期共救护麋鹿70多头次,解救受困麋鹿30余头,支持岳阳市君山区500万元资金用于麋鹿对农作物的致损补偿和保护监测。三是野外调查工作取得新成绩。完成了全省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发现植物新记录种近100种。完成了“洞庭湖区地理单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开展了全省迁徙水鸟同步调查、中华秋沙鸭专项调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洞庭湖记录水鸟 18万多只,为2006年来数量之最;全省发现中华秋沙鸭178只,不仅数量居全国各省之首,而且分布区域从沅水和澧水流域扩大到湘江流域。壶瓶山保护区监测发现了新种壶瓶山鮡等珍稀动物。四是疫源疫病防控紧抓不懈。启动实施监测防控标准站建设,配备了监测防控设施设备,举办了监测站技术骨干培训班。监测信息直报上报率为92.24%,上报信息1.4万余条。

  5、争资引项,改善保护基础设施条件。一是抓项目争取。积极申报国家项目,获批国家投入资金总计1.4亿元。二是抓项目实施。对在建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项目成效开展了检查评估,对完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三是抓项目储备。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湖南省退耕还湿试点方案(2016-2018)》、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及周边区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研、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可研等,加大了项目储备。

  6、拓展合作,引入国内外资金技术。一是GEF项目同时推进。全面启动了洞庭湖湿地GEF项目,完成主要设备采购工作;GEF澧水河口湿地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稳步推进,已经提交中英文两个PIF报告。二是走出国门学习交流。派出18人次赴美国、芬兰、瑞典、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7个国家开展学习交流,并与芬兰签署了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合作协议;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搭建了我省生态保护人员每年赴香港免费学习培训的平台。三是广泛合作互补共赢。与中国绿化基金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已为乌云界保护区生态扶贫项目募集了150万元,用于扶持保护区内林农茶叶种植。

  7、精心服务,践行为民办实事。一是简政放权方便基层管理。将“移植古树名木(城市外)审批”、“ 运输、携带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3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市州。二是免费评估指导服务广大民众。组织专家免费对300多家单位驯养繁殖和经营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申请进行了现场评估。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件417件,审批事项共1300多起,平均办理时间为7天;答复“厅长信箱”群众来信及处理举报野生动物违法线索13次。益阳市协助养殖户解决了黑斑蛙驯养繁殖的卵块孵化率的问题,并为全市免费提供技术指导。三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争取代表满意。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0项,沟通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8、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一是引入新媒体提升宣教效果。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开展日常宣传工作,确保了通讯、报道、新闻的时效性、直观性,吸纳了更多的社会群体接受宣传教育,了解生态保护工作。二是抓好大型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成功举办了“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暨麋鹿引种放归洞庭湖仪式,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5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了纪念自然保护区建立发展6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林业与生态》特别策划栏目、湖南卫视《大美湘野 绿色湖南》节目、红网等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组织送文艺下乡活动,派出绿色恋歌艺术团至乌云界、高望界、借母溪等保护区演出。组织了第35届“爱鸟周”、第20个“世界湿地日”、麋鹿保护宣传周、爱鸟护鸟图片巡回展、“物种100” 、“自然、生命、爱”公益展、“乐享湿地嘉年华”等宣教活动。黄桑保护区巫傩艺术团在世界排舞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排舞联赛中取得了冠军。三是借助高科技创造宣教现场感。利用已建成的保护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东、西、南洞庭湖候鸟栖息地和森林生态类型保护区的野外视频监测实时画面连线至公共场所大型屏幕,引导公众关注、关心生态保护。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体保护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林业厅和邓三龙厅长、胡长清书记向奋战在保护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及所有关心支持保护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保护事业的艰难跋涉和艰辛探索,我们在取得丰硕物质成果的同时,也积淀了一些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这既是对保护事业建设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又是对保护管理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对于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应当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遵循。这些精神财富概括起来,最基本的有这么几条。一是必须坚持保护优先这一安身立命的根本。二是必须以开拓视野审视保护事业建设发展。三是必须不断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四是必须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保护事业的认识不断深化,目前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任务。

  首先,党和国家对生态保护事业空前重视。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化纳入了国家“新五化”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方面的重要讲话、部署、批示已超过70次,曾亲笔批示要求严厉查处陕西秦岭国家级保护区内开发别墅事件,“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科学论断逐步深入人心,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的核心内容。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出了一系列发展林业、保护生态的重大决策。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省政府继续将湿地保护率等生态保护指标列入对各市州政府的“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以“生态优先”,湘江保护与治理是作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推进,“美丽湿地”为全省林业工作的四大主题任务之一。我们保护工作者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走出一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相得益彰、共建共生的科学发展之路,作为党和政府及时代赋予的光荣任务。

  其次,社会各界对生态保护事业高度关注。一是国际社会共识。保护生态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全球生态的共同行动。生态保护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和外交的重要筹码。无论哪个国家发生破坏生态的事件,都将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声讨。二是人民群众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创造生态产品,已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媒体舆论关注。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人都是通讯员,个个都有麦克风,一些原本平平常常的事件,如果我们反映迟钝或者引导不当,很容易形成媒体高频报道或者追踪报道的焦点。

  第三,生态保护事业面临的任务相当繁重。生态保护日常工作本来就非常繁杂。今年,我们还有几场“硬仗”要打。一是新野保法贯彻实施。新野保法修订出台后,我们既要加强学习宣传,又要就如何贯彻落实,制定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还要加强新法与旧法实施的平稳过渡。二是湿地保护恢复制度落地。制定出台我省贯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建立起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湿地生态红线划定等,各项工作的创新性和紧迫性注定了任务的艰巨性。三是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建设。湘江流域8市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由之前的省长工程变成了现在的书记工程,2017年底前要考核验收,而目前有些地方项目选址还未完成,财力、人力、技术保障方面都是相当棘手的问题。四是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城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后,省发改委正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总体规划,筹备管理机构,落实任务分工。如何确保生态保护第一的目标不偏移;如何在机构整合中体现林业部门的主导地位,都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五是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从去年1月开始,首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7月份正式启动第一批督察工作,督察了内蒙古、黑龙江等8个省份,追责了企业1300多家、2600多人、罚款1.17亿元,国家层面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逐一审阅了8个省的督察报告。今年4月,督察组将正式进驻我省,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我省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还存在挖砂、采砂、开矿、非法种养、违规开发侵占林地和湿地的情况。如果在督察之前,没有整改到位,将会被问责追责。

  第四,生态保护事业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生态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配套的相关管理办法还未出台,湖南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也未修订,导致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未能有效的衔接,管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档期。二是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依然面临巨大压力。虽然近年来候鸟保护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常常演变为舆论争议的热点和焦点。同时社会上野生动物环保组织的保护意识与社会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脱节,环保组织的野生动物保护的要求较高,但是基层群众的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之我们的工作不落实,导致管理部门往往被动应付。三是审批监管力度不够。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将重点放在审批办证上,而对单位的后续监管未到位,导致管理漏洞,特别是野生动物经营单位,经营台账不清甚至无经营台账,还存在将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进行出售的现象。四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站点建设不规范。我省目前已建立52个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点。有的站点无基本的防护设施、取样设备及消毒药品;部分设在市州、县市区林业局的站点,无固定的办公用房、监测设备,甚至有的站点连站牌都未悬挂。监测巡护的路线设置不合理、不落实。在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方面:一是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通过近年努力,“一区一法”虽有进展,但仍有近一半的国家级保护区没有实现立法保护,省级保护区立法保护还未起步。一些保护区没有获得当地政府的授予的执法权,也没有建立公安派出机构,保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二是规范化建设还刚起步。虽然省厅喊了几年,但是仍有许多保护区没有交通指示牌、没有标志门、没有标牌标识,进了保护区,没有一点保护区的气息。还有不少保护区没有自己的网站、没有规范的讲解导视系统,监测报告体系也未建立。三是亮点建设没有突破。保护区依然存在建设千篇一律、均衡使力,管理平平庸庸、没有特色亮点的问题。我省在全国拿得出、叫得响的保护区还寥寥无几。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方面:一是管理力量薄弱。目前,我省不少国家湿地公园至今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有的虽有机构,但机构编制少,力量薄弱,不能承担建设管理的重任。二是建设定位不准。基层工作人员对试点建设的具体要求仍然把握不准,在保育区开展投肥养殖、种植、采砂、旅游、戏水等活动;把宣教馆建在了保育区,有的旅游接待、服务管理设施建在了管理服务区以外的功能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在湿地公园周边新建游乐场所、开发房地产,这些活动逐渐成为威胁湿地的最主要因素。三是建设验收滞后。往往获批试点后,前几年不闻不问,等到试点建设期大限临近,临时抱佛脚,仓促上阵。四是宣传教育缺失。一方面,宣教基础设施薄弱。有的湿地公园连一块宣传公园形象的标牌也没有。另一方面,宣传教育活动少。在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特定时段,一些公园都没开展任何宣传活动。五是建设投入不足。大多数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没有着落,等待上级投入;有的地方没有按照报建时的承诺兑现,保障公园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费用。

  在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方面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就是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由于项目实施单位在规范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不足,加上省厅和市局平时对在建项目指导和监管较少,湿地保护恢复项目、三峡后续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项目普遍存在擅自变更项目规模和地点,票据、凭证不齐全,财务审核不严格,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导致了一些项目迟迟不能申请验收,还严重影响了全省项目的申报和建设。

  三、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绿色化为总方向,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强省为总目标,根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要求,以严守湿地、物种红线为根本,结合我省实际,从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严格保护,科学修复,大力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推动法规建设,逐步理顺体制机制,继续完善保护体系,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以保护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2017年工作的预期指标是:全省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6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试点建设验收;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上报率达90%,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办理率达100%。

  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着力打造 “美丽湿地”。一是加强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召开全省首次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湖南省贯彻《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湿地保护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确保红线范围内湿地得到最严格保护;发布湖南省湿地名录;开展湿地生态服务价值研究,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继续推进国家湿地公园“一园一法”建设。二是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继续通过划建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等措施,确保全省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对已纳入保护范围的湿地,通过加大投入,落实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升保护管理成效;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湿地保护恢复工程项目,争取在洞庭湖区实施退耕还湿试点项目;启动国际湿地公约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强化国际重要湿地监管。三是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步伐。从今年开始,国家湿地公园将从省级湿地公园中遴选晋升,不再实行“直通车”制度。我们要认真开展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继续组织做好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举办全省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培训班,力争6处试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按时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要通过PPP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湿地公园建设,增加湿地公园保护投入。四是推进“一号重点工程”实施进度。湘江流域8个市州实施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建设被列为省“一号重点工程”。 8市要按照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工作的通知》,尽快完成项目选址,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经费和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2、持续巩固保护成果。一是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继续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林业牵头、区域联防、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的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机制,把候鸟保护的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分解到林业、工商、公安、交通、宣传、教育等部门。在各县市区和重点候鸟迁飞通道地区的乡镇、村组通过签订候鸟保护责任书、划分责任区、聘请护鸟员等措施构建县、乡、村、组和护鸟员上下联动的基层保护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打击猎杀候鸟等非法行为。在候鸟迁飞和栖息季节39个候鸟保护站继续实行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劝阻非法猎捕行为。各地要会同工商、渔政、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非法猎捕、运输、销售、收购、加工、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二是贯彻落实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条例和相关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衔接落实工作,同时要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开展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指导推进张家界市永定区开展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三是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水平。启动标准站的建设,对国家和省级标准站重点扶持;优化站点布局,建立省级监测站的晋升通道和反向下降通道,将站点布局向保护区,鸟类迁飞迁徙通道、栖息地和湿地公园等一线倾斜;由省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站集中采购最基本、最急需的监测防控设施设备,再配备到各监测站。各地要定期开展监测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现场处置”。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疫情沟通、联合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监测信息日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信息快报、节假日值班、疫情档案保密等制度。完善湘鄂赣三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联防联控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运作机制,实现信息整合和共享。四是规范管理驯养繁育和经营单位。建立繁育和经营野生动植物单位的数据库管理平台;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野生动植物行政审批和后续监督管理;制定出台野生动物养殖标准及种源标准;探索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识管理模式;加强对县市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开展人工繁育和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台帐和核销管理制度,防止非正常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合法领域。五是全面完成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野生植物调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国家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完成“长江中游平原-湖南”、“洞庭湖”地理单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内业整理工作和湘江中上游谷地地理单元动物调查外业工作,启动武功山西段外业调查工作;在春季候鸟迁飞季节继续在候鸟迁飞通道和越冬地开展鸟类环志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候鸟迁飞路线和规律。

  3、全面深化交流合作。一是推进洞庭湖GEF项目实施进度。按照项目执行文件、执行协议的规定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批准的2017年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签订第三方机构、招募专家、采购设施设备,着手开展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基线数据调查、中期监测评估,启动横岭湖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和南洞庭湖升格建立国家级保护区等工作。二是增加外资项目储备。完成第六期GEF澧水河口湿地项目申报工作;继续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搞好洞庭湖湿地保护以及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合作项目的实施;深化与芬兰公园和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在湿地保护恢复的交流合作。三是强化与中国绿化基金会的合作。按照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在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生态扶贫项目实施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省符合条件的自然保护区;以“物种100项目”洞庭湖麋鹿监测为成功案例,推广应用于全省的其他旗舰物种。

  4、稳步推进“四化“建设。一是全面制订颁布“一区一法”。督促指导未制订出台管理办法或管理条例的国家级保护区在2017年内全面完成该项工作。二是抓紧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区标识系统规范》(试行)和《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点建设规范》(试行),指导正在实施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的保护区开展建设,重点推进界桩、界碑、标识标牌建设,督促新建管理站点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启动申报标识系统和管理站点建设试行规范为我省地方标准。三是指导研发省级信息化平台。将已建的单个保护区信息化平台数据和无人机监督管理平台采集完成的本底数据进行整理汇总,结合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实际,研发出集保护区、湿地公园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管理、监督于一体的省级平台。四是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科研院所研究制订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有效管理评估方案和标准;组织、指导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监测,由省厅对各保护区年度有效管理进行评估;汇总各保护区监测成果和评估情况,编制全省保护区年度监测评估报告,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决策、项目和资金安排、考核奖罚依据,有的放矢地加强资源保护,充分体现保护区不同于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地的特有生态功能。

  5、认真迎接环保督察。一是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各地各单位要把扎实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林业工作,建设生态强省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二是要认真迎检。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查找在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属于林业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要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超出林业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提供案源线索、提出查处意见;在此基础上,整章建制,构建防控破坏林业资源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收集整理材料,重点做好综合汇报材料和备检查阅材料的准备。三是要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把林业资源监管的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协管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工作不落实被环保督察追责的市州和单位,省厅将在“湘林杯”年度考核和相关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调控。要突出重点,重点抓好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领导督办、久拖未决等案件和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发生的案件的查办工作。要讲究实效,通过环保督察,在打击违规采砂、养殖、捕捞、种植、猎捕野生动物和填埋湿地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此基础上,加强宣传,以案说法,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6、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一是重项目申报。重点做好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补贴项目以及三峡后续项目、极小植物种群以及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强项目监管。通过全面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在建项目指导、检查评估、竣工验收工作,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效,发挥项目建设效应。三是抓项目跟踪。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的沟通协调,跟踪华南虎野化训练项目,协助做好华南虎种源的引进及调配工作。

  7、精心筹划宣教活动。一是做活动宣传。精心组织、认真筹划、重点突出,充分利用好 “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洞庭湖国际观鸟节等宣传平台,举办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二是借媒体发力。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和网络平台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在社会公众生态文明的导向性作用,逐步形成关心、爱护、参与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舆论引导。省厅借助社会力量建立了涉林舆情预警系统,发现涉林舆情第一时间转告相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请各地高度重视,迅速核查处理,及时反馈情况,回应民众关切。切莫尾大不掉,不当回事,或者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这都有可能引起舆论持续关注,造成工作被动,影响林业形象。

  8、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场所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要健全制度规范、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安全设施,经常开展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基本建设、交通运输、生态旅游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加强森林火险期、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值守巡查,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9、不断改进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关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而且关乎林业事业的发展,也关乎我们个人的平安幸福。我们从事生态保护事业的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要求,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同时,要严肃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一手抓生态保护,一手抓廉政建设。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省厅重申,对生态保护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将进一步简政放权,确需省厅审批的一律在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平台运行,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的现场考察评估一律免费;根据相关规定开展的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由申报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机构,省厅不指定或者推荐特定单位;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严格按照“保证重点、突出特色、支持特色、地区均衡”的原则,规范操作。请各位予以理解、支持和监督。

  同志们,生态保护事业使命光荣,任务繁重。我们要紧密围绕建设生态强省的目标,按照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事业建设发展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应有的贡献!

(吴剑波)在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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