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贤)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2-10-26 00:00 信息来源:

  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林业局局长 周生贤)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作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一、五年来林业工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我国林业在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下,保持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全国森林面积达到23.8亿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24.9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16.55%。  

  1997年江泽民同志发出“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号召之后,国务院针对1998年大水和旱灾连年加重、沙尘暴频繁发生的严重生态问题,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作出了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规划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加快了“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的建设。以上六大工程覆盖了我国97%以上的县,规划造林任务超过11亿亩,规模空前,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林业建设的主要工作。通过狠抓六大工程,各项林业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退耕还林工程扎实推进,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开始得到缓解,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为了确保退耕还林取得实效,这项工程从1999年开始试点,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01年已全面启动。国务院明确提出了“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综合措施,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指导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办法、规程和标准,狠抓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计委与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工程建设任务和工程质量责任书,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到今年8月底,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440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033万亩。工程实施4年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水土流失明显缓解。据四川省有关部门监测,仅该省境内1999年以来输入长江的泥沙量就减少5.6亿吨。二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累计有1330多万农户、5300多万农民从中受益,不仅直接得到了补助粮款,而且腾出劳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开辟了新的增收途径。三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尤其是对改变不合理的国土利用结构影响深远。四是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提高了全民族的生态意识。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呈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这项工程从1998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目前,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13个省(区、市)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已基本调减到位,年木材产量由当时的1853万立方米减少到1213万立方米。工程区14.13亿亩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230万亩,飞播造林1698万亩,封山育林8400万亩,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0.7万人。工程实施5年来,产生了许多积极变化:一是天然林得到恢复发展,山林快速郁闭,林相逐渐变好。二是工程区林业经营格局初步实现了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资源保育为主的转变,植被建设初步实现了由单纯造林向造管并举的转变。三是林区经济结构开始走向多元化,职工就业也由主要从事大木头生产转向多渠道就业,林区经济活力显著增强。从目前情况看,“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大见成效”的目标是有把握实现的。  

  (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面推进,局部地区的植被状况明显改善。2000年春连续发生多次沙尘暴后,国务院决定紧急启动这项工程的试点工作,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5省(区、市)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于2002年全面实施。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禁牧舍饲、轮牧休牧、生态移民,兑现“谁承包、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调动了广大农牧民防沙治沙的积极性。截至今年6月底,共完成治理面积2284万亩,新增林草植被2105万亩,这些地区的森林植被得到恢复发展,风沙危害有所减轻。  

  (四)“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继续加强,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三北”防护林工程自1978年启动到2000年前三期工程结束,共完成造林3.3亿亩,产生了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在沙区,有2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在黄土高原,有4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在农区,有65%的农田实现了林网化。长江等5大防护林工程,在过去11年中,共完成建设任务3.4亿亩。在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2001年启动了“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其他防护林工程继续进行试点,目前已完成造林面积2640万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3376万亩,治理沙化土地面积865万亩。工程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抗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保护面积扩大,保护力度加强,保护能力提高。这项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分布区、生态脆弱地区和湿地地区等,2001年正式实施以来,新开工项目71项,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249处,使全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213个,面积达到17.55亿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2.19%,大熊猫、朱鹮、金丝猴、老虎、藏羚羊、兰科植物、苏铁等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使国家珍贵的自然遗产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  

  (六)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发展势头强劲,基地迅速扩大,质量和效益提高。这项工程经过几年试点,今年已正式启动。2001年,国家开发银行共安排6个建设项目,承诺贷款7.57亿元,造林规模372万亩。2002年,又在对4个新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造林规模440万亩,计划贷款额度11亿元。广大林农对发展速生丰产林热情很高,用材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原料林基地,各类主体踊跃申报项目,林纸结合、林板结合的发展趋势已经显现。这项工程被誉为“希望工程”。  

  (七)林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林产品向深精加工方向发展,人造板质量、规模、效益提高,年产量超过2100万立方米,居世界第二位。经济林产品年产量达6880万吨,居世界第一位。森林旅游、花卉、竹藤、森林食品等一批新兴产业异军突起,森林公园年接待游客8564万人次,花卉销售额达215.8亿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1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4090.5亿元,是1997年1918.2亿元的2.1倍,年均增长率超过25%。  

  (八)林业基础工作得到有力加强,为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武警森林部队增加了3个总队,目前已达2万多人,防火扑火能力显著加强。1998年以来的5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受害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今年虽然发生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夏季雷击火灾,但是经过广大林业职工和森警官兵艰苦卓绝的扑救,创造了靠人工扑灭特大森林雷击火灾的奇迹,把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充分肯定。科教兴林不断加强,科技进步对林业的贡献率提高到30%左右。建立了一批林木良种壮苗生产基地,良种使用率从1997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30%左右,苗木生产能力也从170亿株提高到260亿株。  

  (九)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持续下降。近几年来,全国人大修改了《森林法》,颁布了《防沙治沙法》、《种子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布了《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同时,随着林业建设指导思想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林业主管部门也正在由主要从事专业经济管理向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转移。目前,全国林政执法人员达20万人,森林公安民警达5万多人。在全国相继组织开展了一批大型林业执法行动,如“保卫绿色行动”、“可可西里一号行动”、“保护野生动物二号行动”、“保护森林资源三号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等,取得良好效果。预计今年案件数量在45万起左右,比1997年的60多万起减少20%以上,并且连续5年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  

  综上所述,江泽民同志发出“再造秀美山川”伟大号召以来的5年,是我国加强林业建设力度最大的5年。5年来,仅中央投入林业建设的各类资金就达700多亿元,几乎相当于过去近50年全国林业系统完成投入额的总和;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4.18亿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4.72亿亩。今年造林任务更是高达1.2亿亩,与去年相比增长近50%。  

  总的看,当前的林业发展势头很好,六大工程建设健康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林业在前进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人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5和1/8,满足占世界22%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面临挑战。二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压力很大,特别是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三是生态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四是林业工程管理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五是林业体制不顺、机制不灵、政策不活,生产关系很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林业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跨入新世纪,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正在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这个进程中,林业肩负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繁重的建设任务。为此,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为战略目标,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中心,以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为手段,按照“严营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切实抓好六大工程建设,努力推进我国林业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跨越世界多数发展中国家都走过的边破坏边治理的漫长历程,直接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根据这个思路,今后要努力完成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抓好重点难点工作,不断把六大工程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下大气力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第一,抓住当前粮食库存较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在适宜退耕的地方力争能退多少就退多少。对各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规划设计、种苗准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等,进一步做细做实,确保工程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努力把工程建设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相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工程建设,使之真正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速效良策之一。第三,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尽快出台《退耕还林条例》,规范工程实施与管理。第四,抓好退耕户的钱粮兑现和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努力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  

  二是努力推进天保工程向纵深发展。第一,切实抓好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保证今年按计划全面完成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任务,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第二,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解决好企业债务、职工社会保险等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第三,充分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兴办森林旅游业、种植养殖业等,培育林区经济新的增长点,从根本上减轻天然林保护的压力。第四,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承包责任制等经营形式,形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快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第一,对工程项目区继续实行严格的禁垦、禁牧、禁樵措施,杜绝一切人为破坏活动,保护现有林草植被,巩固建设成果。第二,对生态异常脆弱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生态移民,减轻生态压力。第三,加大宣传贯彻《防沙治沙法》的力度,尽快将工程建设引上法制化轨道。  

  四是全面推进“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在“三北”四期工程实施中,切实突出防沙治沙这个重点,并在资金、任务等方面优先安排,认真抓好重点风沙区的治理工作。在认真总结完善一期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和太行山、平原绿化二期工程,探索新模式,创建新机制,推动工程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经验型向科学型的转变,提高工程建设总体水平。  

  五是切实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对大熊猫、朱鹮、虎等珍稀濒危物种的拯救繁育,使其种群得到尽快恢复和发展。今明两年,在生态地位突出、生态系统典型的地区及重要湿地,再集中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种源基地,进行抢救性保护,防止资源进一步破坏。切实加大保护区基本建设力度,改善保护管理的基本条件,强化保护体系建设,壮大基层保护力量,加强综合保护管理。  

  六是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好省级实施方案,尽快在南方启动一批基地建设项目。努力解决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等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必要的政策条件。抓紧编制珍贵树种用材林、经济林、竹林、木本药材等各类建设规划,形成完善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格局。  

  在推进六大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把“四到省”的责任制度和“五到位”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实施“四到省”的责任制度,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实行省级政府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做到六大工程的规划落实到省、任务分解到省、资金分配到省、责任明确到省。印实落实“五到位”的工作措施,抓宣传,促认识到位;抓规划,促任务到位;抓协调,促政策到位;抓基础,促措施到位;抓作风,促领导到位。  

  (二)强化依法治林,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一是狠抓资源林政管理。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真正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主要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林业执法,对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职责权限、管辖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因职责不明、管辖不清,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情况发生。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开展林业专项严打活动,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大张旗鼓地宣传《刑法修正案(二)》的规定,采取严格措施,狠刹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歪风。加大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的宣传贯彻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林的意识。  

  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督、核查。继续抓好在天保工程区设置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工作,全面监督重点省(区)的森林资源管理。加强对六大工程实施过程的核查工作,准确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同时加紧研究和尽快启动其社会经济效益的监测评估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工程建设的各项主要指标进行定期通报,建立预警机制。  

  四是认真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以推进工程治理为突破口,集中力量做好全国重大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把病虫害防治工作贯穿于林业建设的全过程,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强化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为适时开展防治提供依据。严格检疫执法,杜绝重大疫情人为传播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五是坚持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使这项工作常抓不懈。加大林火监测和最后治理力度,提高防扑火能力。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采取严格措施,强化林业资金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制定并认真落实《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行为。  

  二是积极完善和探索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机制。大力推行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的“报账制”,从源头上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把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对工程资金的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稽查和审计工作。健全资金稽查队伍,加大稽查力度,加强审计监督,对查出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项目审批等措施予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惩。  

  四是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从思想教育入手,以制度作保证,使林业行业的每个干部职工,特别是管钱管物的同志都洁身自好,清廉从政,严格依法办事。  

  (四)坚持科教兴林,努力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  

  —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质量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每年筛选并示范推广100—200项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到林业生产建设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试验示范等工作。认真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充分利用“3S”(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遥感系统)等先进技术,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工程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二是着力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把提供足够的良种壮苗作为提高造林质量的第一道工序来抓,六大工程在2年内、面上造林在5年内全面实现良种壮苗化。抓紧实施全国林木种苗工程规划,集中力量建设好国家和省、市、县四级种苗示范基地,尽快形成以国有种苗基地为龙头,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标签制度,强化种苗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种苗入市、上山。  

  三是建立完善的造林质量监管体系。抓紧制定新的造林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使造林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都能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章行事。实行造林质量监理制度,对造林工作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行县级全查、省级复查、中央级核查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对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单位与责任人,坚决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是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广大林农群众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下决心调整完善不适应的林业政策,理顺林业生产关系。  

  一是完善林业投入政策。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体系,逐步使公益林业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各级财政长期稳定的投入支持;制定商品林建设的信贷优惠政策。同时,积极研究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林业建设的补助政策。真正形成公益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政策体系。  

  二是调整林业税费政策。调整林业税费中不合理的部分,减轻经营者的负担,使务林者得其利,植树者受其益。继续认真抓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形成政策,全面推开,形成有利于促进林业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林业管理政策。在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的前提下,完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包、租赁、抵押、继承等方面的政策。改进林木采伐管理,对一般森林实行严格的限额采伐管理,对人工林特别是工业原料林尽量满足采伐限额,做到管死一块、放活一块。  

  四是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共同参与林业建设,从事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投资者所有。建立健全有关法规,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贯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使林业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落到实处。统一有关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公有制林业,也要引入民营机制,搞公有民营或局部性的公有民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五是抓紧完成约60位两院院士和资深专家领衔、近300位研究人员参加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并认真吸收和运用这一成果在这项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好《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中央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新阶段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多次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和进行林业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林业事业的发展,在此,我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对林业工作给予关怀、支持、监督和指导。 

(周生贤)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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