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利)在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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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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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上的讲话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张永利)
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在全国森林抚育经营进入关键时刻,实现林业“双增”目标进入攻坚阶段,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集中总结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和经验,认真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抚育经营工作。
这次会议选择在广西召开,是因为:广西地处热带、南亚热带,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森林类型丰富,林木生长快,人工林、速丰林面积均居全国首位,抚育经营潜力巨大,在南方集体林区具有典型代表性。广西开展森林抚育经营的劲头大,给人以激励。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林业强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大举措,提出了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挖掘林地潜力,在山上再造一个广西的战略目标。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亿多元专项资金,补助森林抚育经营和珍贵树种培育。广西森林抚育经营的成效大,给人以鼓舞。通过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森林质量稳步提高,连续十几年保持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广西森林抚育经营示范作用大,给人以启迪。全区建立了多种类型的森林经营示范点,创建了36种森林经营模式。地处广西凭祥的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几十年坚持不懈地开展森林经营,打造了热带南亚热带珍贵阔叶用材林培育技术等8大示范样板,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由1980年的每公顷86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146立方米,增长了70%。
上午,我们参观了热林中心和凭祥市的几个森林抚育现场,见证了广西的抚育成效,很受触动,很受教育,大大增强了我们做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信心。刚才,广西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中国林科院热林中心等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森林抚育经营的成效和经验,讲得都很好,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财政部农业司负责同志对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讲了中肯的支持意见,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的决心。受局党组和赵树丛局长委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森林抚育经营取得显著成效,为建立森林抚育补贴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9年,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启动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这是我国林业转变发展方式、由以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转变的重要标志,在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四年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工作发展很快,补贴资金由最初的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6.76亿元,抚育任务由最初的500万亩增加到5100多万亩,试点范围由最初的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展到全国覆盖,天保工程区补贴标准由每亩100元提高到12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的抚育对象由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全部公益林。到目前为止,中央财政投入累计达到132.76亿元,成为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之后中央财政投入林业的又一个重大建设项目,有力地带动了森林抚育经营在全国范围的深入开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推进这一重大工程的进程中,各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定不移抓抚育,坚持不懈促经营,创造并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林业局将森林抚育经营作为林业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森林经营管理处,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全力加以推进。各地坚持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江苏省将森林抚育经营纳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列为绿色江苏建设的6项重点工程之一。湖南、广东省委、省政府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安徽省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快森林抚育经营的指导性文件。云南省把森林抚育经营列为省政府20项重大民生督查工作。辽宁、甘肃等省将森林抚育经营纳入林业工作绩效考核。各地逐级成立了多数由一把手任组长,造林、计财、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的森林抚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些省区还成立了由财政、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合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狠抓试点工作落实,各地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落实”。
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加大,许多地方积极响应,多方筹措资金投入森林抚育经营。北京、广东、广西、云南、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区市都加大了省级财政投入。江苏省财政专门设立森林抚育专项资金,将抚育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200元。浙江省财政连续三年安排森林抚育经营专项资金,同时明确省、市间接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上海市不等不靠,通过“市里补贴一部分、区里配套一部分”自行投资开展森林抚育。湖北省以试点为依托,采取整合资金“筹”一点,依托招商“引”一点,激活民资“投”一点,争取金融“贷”一点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各类林业主体通过流转、租赁、承包、入股等方式投入资金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同时,各地严格执行财政部下发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省级资金管理文件,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直接兑现到林农和林业职工手上。
三是突出建立制度规范。制度规范是深入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重要遵循。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先后联合下发了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试点范围、对象和任务,严格资金监管。国家林业局出台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办法》、《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成效监测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制度规范,覆盖了抚育经营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地在认真执行国家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了相应的细化和创新。一些地方还积极推行了作业设计现场审批制、施工持证上岗制、公示制、合同制、跟班作业制、绩效考核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四是严格加强质量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普遍将抚育质量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坚持严把“五关”。第一,严把实施方案关。各试点单位坚持科学制定年度森林抚育试点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推进。江西省采取“集中汇报、逐个点评”方式联合审批实施方案,有效提升方案质量。第二,严把作业设计关。各地依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现场调查,现场设计,并实行作业设计审批上管一级。陕西省实行作业设计现场审批,并在审批文件中注明现场审批人员和时间。黑龙江省专门成立多部门联合审批小组,实行省、市分级审批制度,书面和现地审批相结合。第三,严把施工作业关。各地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开展施工,采取专业队施工、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等有效措施,提高施工质量。东北国有森工企业和吉林、甘肃、河北等大部分省区都实行了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实行作业人员实名登记制。江西省以国有林场职工为主组建了300多支抚育施工专业队。浙江省大力推广机械化施工,提高了施工标准和质量。第四,严把检查验收关。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连续三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抚育补贴试点国家级抽查。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县级自查、省级核查、国家抽查三级管理,有问题限期整改,整改后跟踪检查。大部分试点单位还建立了责任追溯制度,明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有效强化责任意识。第五,严把成效监测关。各地根据不同森林类型、抚育措施、区域分布等情况,科学制定监测方案,认真开展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大兴安岭森工、内蒙古森工和山东、辽宁、江西、广西等省区都编制了省、县两级监测方案,委托科研院校作为科技支撑单位,有效提升监测质量。内蒙古森工专门开发了成效监测管理软件,推动成效监测科技化、信息化。
五是紧紧依靠科技支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坚持把科学抚育经营放到首要位置。一抓技术标准。国家林业局已将森林抚育相关技术标准列为“十二五”林业标准建设规划重点,并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规程》等多项技术标准,推进全国和区域性森林抚育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建设。19个试点省区相继编制出台了地方森林抚育技术标准。二抓科技服务。国家林业局专门组建了森林抚育经营专家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各地主动依托科研院所,为森林抚育经营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辽宁省把承担试点任务的12个市分成四大区域,按就近原则,安排4个科技支撑单位分头负责,确保快捷服务。安徽省潜山县特别成立抚育试点技术工作小组,负责技术跟踪服务,为当地林农提供了很大方便。三抓模式研究。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森林抚育经营模式。陕西省提出“综合抚育”概念,根据林分实际需要,采取不同抚育措施组合,实现最佳抚育效果。四抓科技推广。国家林业局重点加强了森林抚育经营先进技术推广,组织实施了“天然次生林定向经营与结构优化调整技术推广”等13个推广项目,为项目区建立了一批主要树种森林抚育经营示范样板。河北省塞罕坝林场积极探索推广人工纯林大径材培育、针阔混交定向培育、景观优化等抚育模式。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局扎实推广“结构化森林经营”、“林分结构5调整”等实用技术,根据林分特征优化林分结构,反响很好。
六是狠抓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从抓培训入手,积极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培训常态化。2009-2011年,全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4万期,培训145万人次。一抓全面培训。各试点省份分别针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举办培训班,做到多层次、全覆盖、无遗漏,把抚育经营技术一板一眼教给基层同志。一些省份还专门举办试点单位领导培训班,推动思想解放,提升管理水平。很多省份还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省际间的考察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二抓专项培训。国家林业局每年都专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培训,有效提升了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多个试点省份建立了持证上岗制度,强调岗前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三抓现场培训。黑龙江省的试点单位多次召开现场立标会,组织开展现场样地培训。浙江省建德市等试点单位在每个抚育经营区域做3-5亩样板,专门用于专业队伍操作培训。龙江森工开展示范林培训,把示范林作为生产培训的外业课堂。山西省采取室内理论培训、室外样地示范、骨干带班指导相结合的办法,提升培训效果。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大力度推进,大大改善了森林抚育经营工作严重滞后的状况,减少了历史欠账,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作用一年比一年突出,成效一年比一年显著。
——森林抚育经营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政策要求,严格管理,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和模式,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实现了政策目标。2009-2011年,全国每年抚育森林700万公顷,林分结构明显改善,林地生产潜力得到发挥,森林蓄积年生长量南北平均每亩提高0.3立方米左右,相当于每年多增加森林蓄积3000多万立方米,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奠定了资源基础。
——森林抚育经营带动了就业增收。各试点单位组织林业职工、村集体或林农开展森林抚育作业。据统计,在试点带动下,2009-2011年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累计劳务总收入75亿元,受益人口1241万人,实现人均年增收3000元左右。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实施,在改善林分质量的同时,创造了大量家门口就业的机会,森林抚育经营三年创造就业机会6.3亿个工日,其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创造就业机会1.4亿个工日。林业职工和林农实施森林抚育,一人就业,全家得福,其社会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森林抚育经营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森林抚育经营,带动了一批以抚育剩余物为原料的新兴产业、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的发展,延长了林业产业链,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辽宁省清原县通过森林抚育经营,推行天然林复合经营模式,在林下种植人参,长短结合,每亩年收入近2万元,2011年林业生产总值达46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7.4%。湖北省荆门市通过实施森林抚育,发展规模经营,林业大户达8200个,带动林农4万多户,利用抚育剩余物,生产香菇、木耳等食用菌,每年增收16亿元;开展林药、林菜、林粮等林下复合种养,每年增收20亿元;抚育改造景观林,三年创造旅游总收入16.8亿元,实实在在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森林抚育经营试点,还有力地促进了人才队伍培养、制度体系建设和政策环境形成。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带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从上到下加强了队伍建设,层层开展技术培训,严格作业设计、施工管理和检查验收,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专业技术力量。试点实施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从上到下形成了一系列技术规程和制度规范。这些工作,为全面推开森林抚育经营奠定了人才和制度基础。同时,试点政策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只注重森林的商品属性,认为经营就是为了取材的思想,提升了对森林多种功能经营的认识,凸显了森林的公共产品属性。近两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的建议提案都在20件以上,对建立森林抚育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的呼声很高。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已形成社会共识,为建立森林抚育补贴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试点过程中,各地不断探索并初步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一是坚持把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核心目标;二是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森林抚育经营责任制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把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生命线;四是坚持把夯实人才队伍、加强科技支撑作为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重要基础;五是坚持把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首要条件;六是坚持把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促进就业增收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不竭动力。这些宝贵经验,既是森林抚育经营试点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也是今后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对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森林抚育经营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森林抚育经营历史欠账过多,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技术人才缺乏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从试点执行情况看,还存在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单位没有把森林抚育经营的立足点真正放到森林资源增长上;有的单位不严格执行国家制度规范,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影响抚育质量;相关政策不够协调,天保工程分类经营区划尚未完全落实,一期禁伐区十年积累了大量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目前仍限制抚育,个别地区抚育限额不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森林抚育经营的深入开展。从试点政策本身看,还存在规模小、标准低、范围窄、间接工作经费不足、计划下达晚等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充分说明,森林抚育经营任重道远,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逐一加以解决。
二、森林抚育经营是林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00多年的工业文明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将人类推向了生存危机的边缘,人类正在遭受着气候变暖、森林减少、湿地退化、土地沙化、物种灭绝、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生态危机的威胁。森林可持续经营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和面临的共同课题。早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上,100多个国家政府签署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其核心主题就是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1997年第十一届世界林业大会通过的《安塔利亚宣言》强调指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在于森林可持续经营”。2007年,联合国森林论坛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国际森林文书》,将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提升到与全球粮食危机、气候变化同等高度。今年6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重拾各国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并将发展绿色经济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框架作为会议主题。世界有关森林问题的政府间行动也越来越多,并先后推出了蒙特利尔、赫尔辛基等9个国际进程,约有150多个国家参加,目的都是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两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已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十八大报告更是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是国际森林问题的核心,更是我国林业工作的重心。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的质量效益,促进森林资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工作的永恒主题。森林抚育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长期以来,由于国家重视不够,森林抚育工作严重滞后,成为林业建设中的明显短板。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的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不仅非常重要而且十分紧迫。
——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是建设生态林业、增强生态承载力,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重要保证。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生态承载力和资源环境容量,是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良性循环,以及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既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造林绿化,增加林草植被,更要高度重视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森林抚育既是增蓄积,也是保覆盖率。实践证明,加强造林后到郁闭成林前的幼林抚育对提高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促进幼林生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决定着造林的成败和成林质量。也就是说,成林前的幼林抚育是确保造林成活成林的关键,在森林培育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测算,如果将现有宜林荒山荒地全部造上林,并通过加强森林抚育,将我国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就可增加森林蓄积量约60亿立方米。按目前的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水平折算,相当于增加森林面积6977万公顷。确保“双增”目标,必须坚持造林和抚育两手抓,而且要更加突出地抓紧抓好森林抚育经营。
——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的有效途径。社会资本积累到今天,开发自然资本,促进绿色增长已成国际共识。里约+20会议已将“投资自然资本,发展绿色经济”提上日程。在推进科学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日益增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持续刚性增长。目前,我国木材进口依存度超过40%。木材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现有森林蓄积137亿立方米,人均森林蓄积约10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乔木林每公顷蓄积约86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8%;人工林每公顷蓄积约49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中幼龄林面积约占67%,可采资源严重不足。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必须通过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生长力,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我国现有乔木林平均每公顷年生长量只有4.3立方米,而据研究,我国森林生产潜力,北方每公顷可达7立方米,南方可达15-20立方米。如果坚持15年时间不断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平均每公顷年生长量提高到6.7立方米,我国现有林每年就可提供10亿立方米的生长量,完全能够满足木材消费需求,实现生态保护和木材生产的双赢,大幅提升林业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是挖掘林地潜力、促进绿色增长,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举措。我国森林每公顷蓄积约为86立方米,世界平均每公顷为110立方米,其中有14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00立方米,瑞士、奥地利分别达到368和300立方米。去年造林司组织开展的我国森林抚育经营现状与潜力研究表明,我国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平均每公顷蓄积约为51立方米,而根据立地指数等指标测算,我国中幼龄林平均蓄积可以达到每公顷125立方米。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现实的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比理论值差60%,说明我们提高森林蓄积的潜力很大。大量的实践证明,通过森林抚育,蓄积量可以提高20-40%。森林抚育作用明显,资源增长潜力巨大,绿色财富的积累和自然资本的增长就在我们举手投足之间。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我国虽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国际减排压力。与此同时,森林的固碳减排功能得到全球公认,《巴厘路线图》将发展中国家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导致的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森林可持续经营、增加森林面积而增加的碳汇作为减缓措施纳入气候谈判进程。我国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吸收了大量二氧化碳。但由于我国现有林大多数属于生物量较低的人工林和次生林,且中幼龄林比重大,固碳减排的能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据测算,我国森林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平均每公顷91.75吨,远低于全球中高纬度地区每公顷157.81吨的平均水平。我国现有森林1.95亿公顷,如通过加强抚育,使其固碳能力提高到中高纬度地区的平均水平,则可新增固碳能力128.8亿吨,这既可以大大增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又可以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争取更大的主动权和话语权。
——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是发展民生林业、促进就业增收,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选择。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国广大山区、林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是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地区。这些地区经济不发达,农民对林业的依赖程度高,林业对当地的生产生活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充分发挥林业的就业潜力和产业优势,对解决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扶贫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森林抚育经营属劳动密集型工作,抚育1亩森林每次大约需要2个工,按照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每年完成森林抚育1.05亿亩,仅此一项每年就可吸纳就业2.1亿人次,成为巨大的社会就业“容纳器”。抚育材和抚育剩余物利用还可以带来经济收益。2009-2011年,全国森林抚育出材量约523万立方米,经济价值约36.6亿元。抚育剩余物利用约80万吨,经济价值约8.4亿元。同时,森林抚育经营,还能有效带动珍贵树种培育、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林业生物质能源等相关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拓展就业空间,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既是当前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自然生长规律的内在要求。我国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中幼龄林面积15.7亿亩,占整个乔木林的67.25%,其中过疏过密亟待抚育的中幼龄林近8.5亿亩。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2004-2008年)后,“十一五”期间完成的造林3.84亿亩,按70%成林率计算,可新增幼龄林2.69亿亩。“十二五”规划造林4.5亿亩,又可新增幼龄林面积3.15亿亩。这就是说,“十二五”期间全国约有22亿亩中幼龄林需要抚育,其中急需抚育的约为14.3亿亩。按照“十二五”规划每年安排的抚育任务,将急需抚育的林子全部抚育一遍就需14年之久。森林正常生长实际需要抚育3-5次。如果确保将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完全抚育到位,则大约需要50-70年。同时,还要高度重视新造林,造林后3-5年要按照规程进行未成林抚育,这个工作我们过去欠账最多。现在的任务是既要还旧账,又要防止出现新的欠账,逐步走上可持续的经营之路。森林抚育任务可谓异常艰巨。实现“双增”目标,“十二五”是关键时期,因为只有在2017年以前完成的抚育,才能真正对2020年增加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有贡献。加强森林抚育,又可谓异常紧迫。
三、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森林抚育经营再上新水平
森林抚育经营事关林业可持续发展大计,事关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任务艰巨,要求紧迫。全国造林绿化纲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都将森林经营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了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为核心,以实现森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创新政策机制为动力,以加强中幼龄林抚育为重点,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增加资源总量,建设和培育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满足人们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做出新的贡献。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有亟待抚育的中幼龄林全部抚育一遍。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林木生长量明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森林抚育经营制度规范日臻完备,政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林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建立起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技术、政策和管理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林情的可持续经营之路,确保实现林业“双增”目标。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从我国国情林情出发,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分阶段地向前推进。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更加注重观念更新,实现由“重造轻抚”、“重量轻质”向“造抚并重”、“质量优先”转变,由获取木材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经营理念向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的现代经营理念转变;必须更加注重科学合理经营,实现天然林经营由静态保护向保育结合转变,人工林经营由注重短轮伐期纯林经营向长中短结合营造混交林转变;必须更加注重政策引导,实现以行政组织经营为主向经营主体自觉自主经营为主转变,由个体分散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必须更加注重监管服务,实现林业主管部门由具体组织实施向检查监管和技术服务转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森林抚育经营理念。森林经营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工作,是一项事半功倍、潜力巨大的工作,也是一项不抓不行、备受关注的工作。因此,要切实提高对森林抚育经营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生态文明、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高水平实现林业可持续经营的要求上来。从科技层面,要树立森林都需要经营的理念。实践证明,只有经营,才能实现森林功能效益最大化,森林经营是林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不论是人工林还是天然林,生态林还是商品林都需要经营。我国天然林面积1.2亿公顷、蓄积量118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乔木林面积、蓄积的73%和84%。天然林又分原始林、过伐林和次生林,其中原始林仅占5.8%,大部分天然林都是价值不高的天然次生林和过伐林。这么大比例的森林如不经营,我国的森林质量就难以提高,林地潜力就难以发挥。除了原始林,大部分天然次生林和过伐林也都需要抚育经营。当然,从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出发,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特殊地域的国家一级公益林主要采取封育性经营措施也是必要的。因此,从理论和技术层面讲,森林都必须抚育经营,国家给不给钱都要抚育经营,这既是促进森林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也是森林经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关键是要因林制宜,科学经营。从政策层面,森林抚育经营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资源数量,挖掘林地潜力、发挥森林功能为第一目标。通过抚育经营,促进绿色增长,增加绿色财富,壮大林业发挥多种效益的物质基础。而就业、增收、养人、获取眼前利益等,都是“副产品”,只是森林经营的结果之一,不是森林经营的直接目的,两者不能并列、平行。决不能本末倒置,片面追求抚育过程中的眼前利益、经济效益,导致抚育经营走过场、技术措施不到位,甚至破坏森林资源。抚育是经营的内容之一,并不是全部。要将目前抚育试点向全面森林经营拓展,既要全面推开森林抚育工作,也要把森林经营工作做得更科学、更全面,这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集中体现。从操作层面,毛主席讲,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但森林经营不是在白纸上画图画,而是在已有的林子里作业,是一项“隐性”工作、不好管控的工作。从性质上讲,则是一项画龙点睛的工作、锦上添花的工作。这就是说,森林经营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所以,森林经营的过程,必须是前进的过程,而不是倒退的过程;是上升的过程,而不是下降的过程;是好上加好的过程,而不是由优变劣的过程;是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破坏的过程。抓好这项工作,绝不能大而化之、粗枝大叶,而要有非常明确的指导思想,非常正确的技术路线,非常对头的经营措施,非常科学的施业过程,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布局森林抚育经营。要按照“保育结合,量质并重,突出重点,规模推进”的原则,科学编制森林抚育经营规划。要建立森林经营长期规划制度,从中央到地方逐级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年度抚育经营任务要与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严肃性。在空间布局上,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优先安排抚育森林资源分布集中、气候立地条件好、森林抚育潜力和效益大的区域和地块。在任务安排上,要把解决抚育历史欠账与加强新造林抚育结合起来。要由近及远、先易后难、规模推进,优先抚育经营公路两侧、城镇周边及交通方便的近山浅山的中幼林,优化森林结构,增强景观效果,让人们尽快感受到森林抚育经营的成效。在抚育对象上,不仅要抚育现有林,也要抚育新造林,但要优先抚育现有林;不仅要抚育人工林,也要抚育天然林,但要优先抚育人工林,天然林重点是抚育天然次生林和过伐林;不仅要抚育公益林,也要抚育商品林,但要优先抚育对实现“双增”目标贡献大的用材林和公益林。在实施主体上,要优先安排国有林抚育经营,逐步扩大集体林的抚育经营。要以林场职工和林农为主,兼顾支持职工就业和林农增收、改善林区民生等需求开展抚育经营,让国有林业职工和广大林农享受到森林抚育经营的好处。在保障措施上,要科学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抚育经营施工监管,优先保证森林抚育所需的采伐限额,确保森林抚育任务圆满完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指导,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三)健全技术标准,规范实施森林抚育经营。标准规范是实施森林抚育的基本遵循,决定着森林抚育的质量和成效。要加快技术标准建设,建立以全国性标准为指导,区域和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抚育经营技术标准体系。我国幅员辽阔,森林类型多样,一个抚育技术标准不可能覆盖全国所有类型,但国家标准要有必要的宏观指导原则,各地要在国家标准指导下,根据本地资源状况、管理水平,制定细化的抚育技术标准。国家林业局已将森林抚育系列标准作为重点,纳入林业“十二五”标准制修订计划,提出了按区域、按培育目标、按森林类型等制定森林抚育经营技术规程的框架方案,将集中制修订一批森林抚育经营行业标准,同时支持和鼓励地方开展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今年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检查验收办法已经为各地留出空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补充。技术标准出台后,要以适当方式普及推广,比如将当地主要森林类型的抚育经营技术措施,编辑成图文并茂的操作手册,让职工和林农一看就知道哪片林子该怎样抚育。
(四)完善相关政策,全面保障森林抚育经营。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森林多种功能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森林的公共产品属性日益凸显。国家财政支持对森林进行经营管理是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而且是对整个森林经营的全过程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都有公共财政支持。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山区林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老百姓靠山吃山,山林是其主要的生产生活来源,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森林经营与老百姓的生计息息相关。不论从生态角度还是民生角度,都更需要国家财政支持。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体现了这一政策取向。补贴政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点到面,正在逐步实现制度化、普惠制。赵树丛局长说,抚育补贴是个大政策,但我想,也必须是一个可持续的政策。只要有森林存在,就需要开展抚育经营。抚育经营是林业的长期工作、大项工作,需要长期持续的政策支持。完备的政策体系是确保森林抚育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包括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个方面。要在森林法修改中进一步补充、完善,强化森林抚育经营的法律地位。要顺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积极推进补贴政策制度化、普惠制。完善补贴政策的重点要放在扩大补贴规模和范围等方面。目前中央财政抚育补贴规模还不到年度抚育计划任务的一半,要确保实现蓄积增长的目标,抚育补贴规模应再扩大一倍。同时,针对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应将补植补造和未成林抚育纳入补贴范围,并覆盖所有经营主体。各地也要不断加大森林抚育经营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森林抚育经营投入机制。尤其是经营主体,不能光靠国家补贴、省市补贴,自己也要积极投入,特别是商品林,更要好好经营、自觉投入。森林抚育的技术政策包括科研、推广、标准、培训等多个方面,各级林业部门要将森林抚育经营作为林业科研攻关、技术推广、标准建设、技术培训的重点加以扶持。要完善森林抚育经营的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落实森林经营方案制度,加快推进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自下而上科学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的改革进程。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既有利于科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又能有效防止过度消耗森林资源行为的采伐管理政策。要尽快解决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保工程“三区”变“两类”的政策衔接问题。
(五)加强科技支撑,提高森林抚育经营水平。森林抚育经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成熟的抚育经营理论和技术模式以及完备的技术标准体系作支撑。各地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不断引进专业人才,调整充实力量,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关键岗位、关键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森林抚育经营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增加实用成果产出。要鼓励支持林业科研院校结合生产实际,加强产学研结合的森林抚育经营技术研究、推广。对实践检验成熟的技术、模式要及时推广,带动本地区森林抚育经营水平提高。国有林抚育经营更要做样板、当示范,管理上、技术上绝不能走样。要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成效监测与评估,客观评价政策绩效。要充分发挥专家对森林抚育经营的决策支持作用,建立、完善专家咨询机制,提高森林抚育经营的科技含量。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森林抚育经营质量。森林抚育既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森林经营作业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备的森林抚育经营活动记录和档案,为森林碳汇的“三可”提供基础数据。要在已有制度规范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补充、完善,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造林司今年组织新制修订的五个抚育技术规程在会上征求大家的意见后,要尽快修改完善,争取年底前通过评审,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各地也要积极跟进,形成自上而下共同推动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坚持领导包片,巡回检查,现场审批作业设计,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县级自查及时靠前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强化国家、省、县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国家林业局每年要会同财政部对上一年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各地也要扎实开展省、县两级检查,并配合做好国家级抽查工作。要加强抚育补贴资金稽查监管。各地要严格抚育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国家林业局要定期对部分试点单位开展重点抽查,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抚育经营目标责任。国家林业局抓森林抚育经营是坚定不移的,而且要越抓越有力,不断完善政策,提高科技含量,严格质量监管。国家已将林业“双增”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地也要加强领导,将森林蓄积的净生长量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将森林抚育经营的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到各类经营主体,包括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的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管的责任、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净增长的责任、资金运行安全的责任等,都要落实。对抚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国家林业局将把森林抚育经营开展情况及其成效作为评价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作为安排林业项目、调配资金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抓好森林抚育经营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普及,让本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森林经营主体认识到森林抚育经营的重要性,以及做好森林抚育经营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把抚育技术变成群众的生产经营常识,把开展森林抚育经营变成自觉行动。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和森林经营主体了解中央财政森林抚育经营的政策目标和具体要求,严格实施,避免走样。要特别注重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森林抚育经营的技术措施和相关政策。在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典型示范,探索经验。今天会上授牌的15个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就是我们从各类森林经营试点中好中选优确定的典型样板。这十几个单位既是国家局抓的点,也应该是相关省区市共同抓的点,要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确保抓出成效。此外,各地还要积极发现和树立新的样板,开展各种形式的典型示范。示范单位要立足各自特色优势,创造性地落实好科技抚育措施和政策制度,出经验、出模式,真正起到引领作用。各级主管部门和林业科研院所,要积极指导示范单位开展工作,并在工作推进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森林抚育经营理论、技术、政策和管理体系。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的森林抚育经营也要为世界做贡献!
同志们,森林抚育经营是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林业建设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林业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面开创我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