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 “细” 与 “实” 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验总结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08-05 00:00 信息来源:
  
  编者按:国有林场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国计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中央、省、市均相继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并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7月15日,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改革工作在今年8月20日前通过省级验收,9月底前通过国家验收。7月24日,我市召开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和部署了改革验收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在8月15日前完成自验报告,并以政府名义向省政府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目前 ,全市12个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都已通过批复,改革工作进入倒计时。全市各级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改革时间和工作要求,各项改革任务正在抓紧落实,进展顺利,亮点诸多,其中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进程已走在全市前列,创造总结了不少经验与作法。现将其经验总结进行推介,供各地借鉴学习。
  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衡阳县牢牢把握“围绕一个导向、守住两条底线、建立三大体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增一稳”的改革目标,紧扣“细”与“实”,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基本情况
  
  衡阳县有4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66034亩,占全县林业用地的3.5%,森林覆盖率达98.5%,森林总蓄积量19.73万立方米;改革前,4个国有林场均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98人,有干部职工447人,其中在职人员227人,退休人员220人。林场固定资产1892.4万元,流动资产1305.58万元。
  二、改革工作进展
  
  国有林场改革关系林业长远发展,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大局,关系人民的生态福祉,衡阳县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确保改革方案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利于林场的长远发展,该县认真制定改革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抓“细” 做“实”上,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精心操作,稳步推进。到目前为止,该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机构编制方案”全部出台,正在办理养老金、医保转轨和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
  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主要有以下五个具体措施:一是科学定性定编。改革后,确定4个国有林场为Ⅰ类公益型事业单位,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国有林场。全县确定事业编制180人。其中,岣嵝峰85个,陈坪48个,三阳27个,九峰20个。改革后,全县剩余9个编制,为林场发展留足了空间。二是完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坚持“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国有林场改革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性质不变,继续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210名现有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对符合可提前退休条件的33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退休手续,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对现有17名无编参保人员,全部清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购买服务劳务用工对象。三是保证财政供养。按180人实行全额财政拨款,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各国有林场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底向县财政局、林业局上报下一年度购买社会服务的方案,待县财政局、林业局测算核实批复之后,予以实施,县财政局根据测算情况安排购买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县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林场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县委、县政府决定,用好用活上级改革补助资金,上级改革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职工社会保障和林场民生工程。四是精简内设机构。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设置,统一设置办公室、计划财务室、生产技术室、资源保护室四个内设机构,为加强对森林公园的开发和管理,岣嵝峰和陈坪林场分别增设一个公园管理室。同时,对各林场的工区进行了整合,岣嵝峰由24个整合为8个,陈坪由15个整合为7个,三阳由14个整合为5个,九峰由3个整合为2个,并明确工区主任与各场的内设机构负责人同级别。五是创新管理机制。主要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和建立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同时,研究起草衡阳县国有林场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和目标考核。
  三、主要作法
  
  1、强化组织领导,精细顶层设计。衡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总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办主任专抓,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听取工作汇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研究和部署国有林场改革工作;5月12日,县委书记王洪斌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5月25日,县长熊超群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通过了《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7月14日,县委副书记何子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7月20日,县长熊超群组织召开大编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国有林场机构编制“三定”方案。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衡阳县林业局组建了由局长邹铁合任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人事、行管、财务、办公室参与的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由局党组成员贺端寿同志专抓,每个林场指定2名局党组成员负责联系和指导,局党组先后就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召开了10多次会议,所有协调工作全部由县林业局牵头出面。
  
  2、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实情。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该县对所有林场职工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林场的机构设置、组织关系、人员编制、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核实。在此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县审计局成立5个审计小组,分别进驻县林业局机关和4个国有林场,对森林资源、国有资产、债务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为下阶段县财政局安排购买社会服务的专项资金提供了测算依据。现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7月9日,县审计局在交换意见时认为,4个国有林场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为国有林场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凝心聚力。衡阳县林业局和四个国有林场,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走村串户、电话联系、制作版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6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掌握文件精神、了解熟悉政策,让广大职工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各林场已与所有停薪留职的职工及时取得了联系;对33名符合可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全部同意由本人申请提前退休;对现有17名无编参保人员,面对面地宣传政策,取得了他们对清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四个国有林场大局稳定。
  
  4、力争部门支持,形成改革合力。衡阳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等部门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国有林场改革铺平道路。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对改革设立绿色通道,执行上级政策不打折扣。县编办对机构设置、编制核算、“三定方案”等进行反复调研,并先后多次召开大编委会进行审议;县财政在增加预算、全额拨款的基础上还将加大对林场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病虫害防控,森林火灾扑救,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县水利局已安排120万元资金用于4个林场的安全饮水工程,县交通运输局把国有林场的道路建设纳入了“十三. 五”规划,县电力局把推进国有林场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和升级改造列入了议事日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认真搞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落实林场领导班子的配备、人员的调整;二是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改革后各林场运行经费的测算,特别是本年度需购买社会服务的经费测算,以便于改革完成后各林场可以迅速开展工作。
  
  2、完善绩效考核方案。衡阳县委、县政府把绩效考核作为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下阶段要迅速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全县国有林场效能建设,规范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督查评估。进一步加强检查、跟踪落实,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调度,发挥社会舆论和网络、媒体作用,让群众来参与评估改革成效。对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单位,该整改的要整改,该要进行问责的要问责。 

紧扣 “细” 与 “实” 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衡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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