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加强村集体公益林补偿基金使用管理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10-09 00:00 信息来源: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专项支付以及省级财政设立的用于公益林资源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为保证村、场集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安全运行,娄星区从五个方面着手、确保万无一失。一是制订了《娄星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规定》,明确资金的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使用标准,认真践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加强培训,举办学习班,及时掌握公益林资金管理文件、新政策及财务制度,指导村、场集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对补偿基金进行核算,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公示力度,村集体将补偿基金收支使用情况每季度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四是加强监管,各乡镇公益林监管员配合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严格处罚制度,凡是资金使用不当的由当事人埋单、再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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