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正式施行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7-08 00:00 信息来源:
  5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7号),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施行。
  原《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2009年12月省政府颁布实行,为规范全省森林火灾应急工作、降低森林火灾损失起到了巨大的作用。201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对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湖南省人民政府于12月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对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结合湖南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实际,省防火办把修订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充分汲取各地森林火灾应对处置经验,多次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终修改完成。
  这次修订作了许多重大修改。如新《预案》规定,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由市级森防指负责指挥;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防指负责指挥。如新《预案》根据森林火险 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同时详细规范了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地方人民政府应该启动的响应措施。又如新《预案》对全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了明确,分别就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和抚恤、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火场清理等内容做了详细的安排。同时详细规范了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省级层面设定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应急响应等级,并对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做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应对工作,新《预案》将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电力总公司三个单位新增为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同时根据有关精神省监察厅不再担任成员单位,省森防指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调整增加至20个。新《预案》在应急保障中还增加了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位更加准确、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全面、职责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其指导性、适应性、可操作性更趋科学。它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健全我省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对提高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湖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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