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森林公安认真开展“清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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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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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湘西州森林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协同作战、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战果。截至9月1日,全州成功抓获上网登记的在逃嫌犯已7名,撤网7名,占行动前网上逃犯64%,提前完成了省、州公安机关下达的2012年5月底前逃犯总量下降60%以上的“清网行动”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森林公安均成立了“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追逃方案,积极协调州、县市公安局收集反馈信息,协同作战。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在村、组、社区大力宣传自首、立功的法律政策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制定发布《敦促在逃犯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关于公民举报抓获在逃人员奖励办法》等,形成强大的舆论态势,营造良好的追逃氛围。三是加强追逃措施。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原则,确定办案单位是追逃的主体,确定专人负责,集中警力,全力攻坚。对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逐一建档,深入甄别,做到底数清楚,为抓捕行动打好基础。同时,结合“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对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动向,做到及时侦查、及时破案、及时抓捕,有效地防止了出现新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森林公安均成立了“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追逃方案,积极协调州、县市公安局收集反馈信息,协同作战。二是加强宣传发动。在村、组、社区大力宣传自首、立功的法律政策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制定发布《敦促在逃犯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关于公民举报抓获在逃人员奖励办法》等,形成强大的舆论态势,营造良好的追逃氛围。三是加强追逃措施。按照“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原则,确定办案单位是追逃的主体,确定专人负责,集中警力,全力攻坚。对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逐一建档,深入甄别,做到底数清楚,为抓捕行动打好基础。同时,结合“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亮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对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动向,做到及时侦查、及时破案、及时抓捕,有效地防止了出现新的在逃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