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厅采取措施推进林业金融发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01-30 00:00 信息来源:

  中国林业网1月30日讯近年来,江西省林业厅进一步破解林业投入瓶颈,挖掘金融资本潜力,通过扩大融资规模、发展森林保险、优化金融环境等途径,不断推动林业金融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扩大融资规模。

  (一)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投入林业建设。一是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主动与国开行、农发行省分行有关部门接洽,并邀请国家林业局速丰办、国开行总行及省分行负责同志到吉安、赣州等地调研;与国开行省分行共同协商拟定了《支持江西省林业生态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待签署);对全省林业领域利用国开行贷款需求情况摸底,从中筛选出一批实施基础好、贷款意愿强的项目向国开行重点推介,其中:吉安市由于其自身较好的储备林建设基础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率先被提上议事日程。目前其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通过国开行总行贷审会,即将正式启动,计划利用国开行贷款67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40万亩。该项目是江西省第一个以市级为平台的储备林项目,江西省林业厅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摊开利用政策性贷款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二是利用国开行油茶贷款支持油茶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该项工作目前主要是在赣州市开展试点。2016年11月底,国开行油茶贷款项目通过总行评审,2016-2020年的贷款授信额度为60亿元;截至目前,赣州市共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油茶贷款项目对接工作,涉及金额34.9亿元,向国开行申请金融24.5亿元,实际发放贷款3.66亿元。

  (二)推动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按照《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江西飞尚林产有限公司等林业龙头企业与建设银行江西省南昌洪都支行、西湖支行就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开展对接,并向国家林业局推荐江西飞尚林产有限公司等企业的22个林业项目为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三)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一是指导各级林业部门根据当地的林业特色情况,制定推广种植技术手册,发放给各信贷用户,并定期组织林业技术人员下乡授课,提升林农栽植管理技术水平。二是要求各级林业部门配合当地农工部,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实施贷前、贷中、贷后全方位“动态”管理,为有效规避和降低信贷资金风险提高保障;三是建立“财政惠农信贷通”动态季报表制度,并根据汇总统计结果对全省“财政惠农信贷通”涉林贷款发放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级林业部门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协助配合金融部门将林业份额足额落实到位,努力提高涉林贷款占比率。2017年,江西省累计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涉林贷款20.86亿元。

  二、发展森林保险。

  (一)优化森林保险运作模式。一是调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参保方式,将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由省级“统保”调整为由市、县(区)政府纳入当地农业(林业)保险一并参保。二是引导各级林业部门改革创新,解决制约森林保险发展的瓶颈,如:宜春市政府率先制定政策性商品林保险实施办法,明确县级财政和林农自缴保费的45%,市财政承担15%、县级财政承担15%、林农散户承担15%。

  (二)提升森林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强化森林保险巨灾风险保障能力,2017年提取巨灾准备金1282.21万元。二是发挥江西省森林保险专家库作用,在松材线虫等病虫害案件中,邀请专家参与灾害认定,同时开展重大灾害省级层面信息通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升了森林保险理赔定损失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加强对森林保险的监管工作。一是配合江西省财政厅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针对2016年度工作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问题,与金融办、财政、农业、民政、保监等部门联合组成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评价,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2017年12月底,江西省在保林地面积0.9718亿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1.37亿亩的70.9%;全省当年累计为0.9718亿亩林地提供了500余亿元的风险保障,获得省级和中央财政补贴1.1亿元,财政补贴效应有效放大500多倍;支付各类林木赔款0.8790亿元;处理各类森林保险赔案703起,27.76万亩受损林地得到赔偿。

  三、优化金融环境。

  (一)规范林权流转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思路,出台《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和林权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遵循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为林业领域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流转交易管理新机制奠定扎实基础。二是与江西省国土厅就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对《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交换指标体系规范》、《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暂行意见》等多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尽力确保相关政策有利于林业发展。三是明确统一模式的集体林权流转服务工作流程图,并将流入方资格承诺式准入和建立流转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等纳入其中,使林权流转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印发《2017年林权流转管理服务考核办法》、《关于全面推进五级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和《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操作细则》,对项目发布、流转交易、合同鉴证等8项服务的流程、材料、文本进行规范。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林权管理服务向乡、村两级延伸,并规范五级林权流转平台服务事项,目前全省31个试点县中,共有477个林区乡镇设立了林地流转服务窗口,3344个行政村设立了信息员,初步形成五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三是完善江西省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了平台的改版升级,通过将管理、服务系统分别建设在内、外网,既满足省、市、县三级实施林地流转合同鉴证备案及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发放等管理需求,又为各级提供统一林权流转交易模板的门户网站,实现了信息共享、网络互通、覆盖全省等功能要求,同时,开发了移动端应用“惠林绿桥”APP,在31个试点县上线运行,现已覆盖全省,满足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面向林农的需要。四是举办了三期全省林权流转信息服务网和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提高各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是对全省50多个非试点县进行调研督导,深入了解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并对各个县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

  (三)探索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一是会同江西省金融办赴安福县调研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督促、指导县林业局加强与相关涉农银行县支行沟通,争取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在县支行取得突破,其中:安福、武宁、分宜和婺源四个县已率先取得了突破。三是借助吴晓军副省长对人民银行关于林权抵押贷款调研报告批示契机,与金融办、人行南昌中支等部门磋商推进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政策,目前,与江西省农信社初步达成双方联合出台抵押贷款办法的思路。四是指导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林权抵押贷款新增8.97亿元,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新增2250万元。

  (四)探索建设林业要素交易平台。一是会同江西省金融办考察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等要素交易平台及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就平台建设、运营模式、品种上市、会员发展、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调研。二是研究探讨江西省林业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模式,形成筹建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明确交易平台建设的合作模式。三是召开交易平台建设专家讨论会,邀请省金融办、证监局、商务厅、财大、农大专家进行讨论论证。四是加强与省发改委、财政厅及PPP代理机构的沟通,明确了以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林业要素交易平台的思路。五是与潜在的合作社会资本签订了意向协议,就拟交易的林业资源板块、交易模式、仓储模式、交易合约、仓单质押和第三方存管等进行协商,初步明确了引进金融资本对接交易平台,提供金融支持的思路。

  (五)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2017年共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60亿元,下达林业贷款贴息补贴3299万元,较上年增加702.69万元,共计扶持87家林业企业,197个造林大户,3038名农户和林业职工。一是重点对原中央苏区进行倾斜,下达中央财政贴息1999.60万元,占全省中央贴息资金总量的61%。二是加大对油茶的扶持力度,下达油茶贷款贴息1169.81万元,占贴息补助资金总额的35%,较上年提高了4%。三是增加林农收入,积极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下达小额贷款贴息807.59万元,占贷款贴息总额的25%,大力扶持林农营造林、抚育林项目,带动林农致富增收。同时,采取将贴息资金直接补贴林农的形式,有效缓解林农缺少投入资金的困难。(涂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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