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许注销〔2026〕12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6-06-05 17:27 信息来源:

湖南东方神鹿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注销隆回县东方神鹿农业生产生态观光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湘林地许准〔2021〕2306号、湘林地许续〔2023〕74号)相关材料收悉。鉴于项目目前不符合相关规划且《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准〔2021〕2306号、湘林地许续〔2023〕74号)已失效,湖南东方神鹿体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决定终止项目建设。经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未在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建手续,且经隆回县林业局核实,现场未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及(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之规定,按照你单位申请,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取得的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湘林地许准〔2021〕2306号、湘林地许续〔2023〕74号)。

湖南省林业局

2026年5月14日


关联文章:
< img src=""/>

注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许注销〔2026〕12号)

3399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