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湘草原许准〔2026〕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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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3-24 10:02
信息来源:
长沙县江背镇梅花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长沙县2024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增减挂钩)使用草原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2月1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取得长沙县2024年第二十一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项目(增减挂钩)使用草原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3月2日至2028年3月2日。
湖南省林业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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