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湘草原许准〔2026〕12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6-01-20 15:29 信息来源:

衡南县三塘镇印林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提交的土枇杷初级加工建设项目使用草原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8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取得土枇杷初级加工建设项目使用草原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28年1月9日。

湖南省林业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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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湘草原许准〔202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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