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延〔2025〕75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5-07-10 11:30 信息来源:

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株洲市2020年度第六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延续使用林地(原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湘林地许准〔2021〕1648号、湘林地许续〔2023〕20号)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6月20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第四章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延续你单位取得的株洲市2020年度第六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原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湘林地许准〔2021〕1648号、湘林地许续〔2023〕20号),有效期自2025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0日。

湖南省林业局

2025年6月25日


关联文章:
< img src=""/>

延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延〔2025〕75号)

3373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