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湘林地许延〔2025〕41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5-06-19 10:44 信息来源:

长沙县江背镇印山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长沙县2020年第三十五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延续使用林地(原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湘林地许准〔2021〕1523号、湘林地许续〔2023〕18号)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5月8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第四章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延续你单位取得的长沙县2020年第三十五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原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湘林地许准〔2021〕1523号、湘林地许续〔2023〕18号),有效期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2日。

湖南省林业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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