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湘)﹝2024﹞18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4-11-05 15:01 信息来源: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林资许准(湘)﹝2024﹞18号

湖南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耒阳市林业局关于耒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耒阳市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27.3317公顷。其中,使用衡阳市耒阳市集体林地27.3317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湖南省林业局,有关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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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湘)﹝202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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