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办理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猕猴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811446794335A)提出的关于办理“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0月10日办结,不予许可(湘林护许不准〔2024〕12号)。
湖南省林业局
2024年10月10日
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不准〔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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