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场许变﹝2024﹞3号)
关于准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决定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国有林场: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129MB0N591690)提交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证号:S43000020230006)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8月26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作出变更(见附件)。
你单位应建立健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附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情况
湖南省林业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情况
批准单位:湖南省林业局 时间:2024年8月27日
事 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许可证号 |
S43000020230006 |
保持不变 |
生产经营者 |
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国有林场 |
未变更 |
法定代表人 |
蔡曜晔 |
伍红明 |
住所 |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迎宾路48号 |
未变更 |
生产地点 |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林业采育场码市分场大塘冲 |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林业采育场码市分场大塘冲、麻子塘,涛圩分场漕对源、流车源依山右边山 |
生产经营种类 |
湖南省江华国有林场杉木2.0代种子园种子(湘S-CSO(2)-CL-001-2014)、湖南省江华国有林场马尾松2.0代种子园种子(湘S-CSO(2)-PM-002-2014) |
湖南省江华国有林场杉木2.0代种子园种子(湘S-CSO(2)-CL-001-2014)、湖南省江华国有林场马尾松2.0代种子园种子(湘S-CSO(2)-PM-002-2014)、江华国有林场赤皮青冈母树林种子(湘R-SS-CG-007-2023)、江华国有林场红锥母树林种子(湘R-SS-CH-008-2023)、江华国有林场木荷母树林种子(湘R-SS-SS-009-2023) |
有效区域 |
湖南省 |
保持不变 |
经营方式 |
批发、零售 |
未变更 |
有效期 |
2023年10月7日至2028年10月6日 |
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