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场许续﹝2024﹞2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4-07-05 15:10 信息来源:

关于准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决定

湖南山哺园林苗木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30221MA4Q5WHB09)提交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证号:43000020190005)行政许可延续及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21日受理。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延续并变更你公司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9年7月21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S43000020190005(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许可证,旧版不再使用,新证许可证编码由原来14位升级为15位,即新增审批层级代码,省级为S);生产地点由原来的“株洲县南洲镇北洲村团结组12号”变更为“株洲市渌口区朱亭镇金福村伏兴组斗岭排、婆冲”,生产经营种类由原来的“油茶良种穗条:华金(国S-SC-CO-010-2009)、华鑫(国S-SC-CO-009-2009)、华硕(国S-SC-CO-011-2009)、湘林XLC15(国S-SC-CO-015-2006)”变更为“油茶良种穗条:华金(国S-SV-CO-017-2021)、湘林XLC15(国S-SC-CO-015-2006)”,生产面积由原来的“65亩”变更为“100亩”。

有效期届满需要办理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公司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公司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湖南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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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场许续﹝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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