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场许变﹝2024﹞2号)
关于准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行政许可决定
岳阳县植物园(岳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2430621MB07780154)提交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许可证证号:43000020200005)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24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作如下变更:
1.生产经营者由原来的“湖南省岳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变更为“岳阳县植物园(岳阳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2.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熊卫兵”变更为“柳胜兵”;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升级为15位,即S43000020200005(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许可证证,旧版不再使用,新证许可证编码由原来14位升级为15位,即新增审批层级代码,省级为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你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湖南省林业局
202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