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续(湘)〔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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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6 11:09
信息来源:
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延续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站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延续的报告》(张吉怀征拆函〔2024〕15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站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湘)〔2022〕7号)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6月21日。
该项目在本行政许可续展决定书延续的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