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195号)
关于准予长沙市白鸟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郊公园分公司借展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长沙市白鸟汇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郊公园分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24日受理,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查验。经审查,你公司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六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邀请宿州市宿马园区飞龙驯兽杂技团、宿州市埇桥区乐域大马戏团两家单位携动物来长沙延续展演,具体动物明细见附表。借展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4年9月30日。展演地点:长沙市南郊公园内。
二、展演期间,你公司须加强野生动物安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严禁游客与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以确保人员和动物安全。同时,须文明开展表演活动,不得虐待动物,并承担展演动物的繁育技术及安全保障责任。你单位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三、请你公司凭此件于2024年9月30日展演结束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展期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附件:准予借展动物明细表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