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134号)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23-07-28 16:24 信息来源:

关于准予株洲市石峰公园动物园利用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株洲市石峰公园动物园:

你单位于2023年7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办理“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人工自繁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物种狞猫(Caracalcaracal)1只运送“河南省沁阳市天鹅湖生态园”用于种源繁育。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你单位须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运输过程中人和动物的安全,防止逃逸、扩散。

三、请你公司凭此件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运回手续,逾期无效。如需延期,请依法于届满前30日向我局申办延期手续。

湖南省林业局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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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公示(湘林护许准〔2023〕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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