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林资许准(湘)〔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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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5 10:52
信息来源:
岳阳市城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岳阳市林业局关于岳阳学院项目(一期)使用林地审查意见》《岳阳市南湖新区林业局关于岳阳学院项目(一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岳阳学院(一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2.4693公顷。其中,使用岳阳市南湖新区集体林地12.4693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湖南省林业局,有关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20日